李漁,浙江蘭溪人,素有才幹之譽,戲曲理論家。“家素饒,其園亭羅綺甲邑內”。李漁家設戲班,至各地演出,從而積累了豐富的戲曲創作、演出經驗。李漁小李玉(一笠庵主人)一歲,號“笠翁”、“隨庵主人”、“笠道人”。李漁兼具商人和文人雙重身份,能將這雙重身份結合得很好。李漁是風情喜(趣)劇作家,有《笠翁十種曲》。
《笠翁十種曲》除《比目魚》外,都是喜劇。在中國戲劇史上,像李漁這樣專門從事喜劇創作的作家並不多見,他有意識地要在笑的方麵下工夫,在追求笑的後麵,往往隱藏著憤世嫉俗的情緒。清代高奕在《新傳奇品》中,對李漁的評價是“桃源嘯傲,別有天地。”可見,李漁是中國戲曲史上別具一格的作家。
李漁的其他文學作品有“三言兩拍”式的短篇集——《無聲戲》、《十二樓》、《肉蒲團》。
《閑情偶寄》是李漁聯係元明以來的戲曲創作實踐,並吸取了前代理論批評家的真知灼見,對中國古代戲曲理論作了較係統總結的戲曲理論著作。共分詞曲、演習、聲容、居室、器玩、飲饌、種植、頤養等八部,前三部係統闡述了李漁的戲曲理論主張。
(1)重視戲曲與史傳、詩文等價齊觀的地位和戲曲“勸善懲惡”具有“壽世之方”的社會教化功用。
(2)提出了“立主腦”“減頭緒”“密針線”的戲劇結構等主張。
(3)戲劇情節上提出了“脫窠臼”反對蹈襲前人,主張選材“奇”,但要從“日用之事”中挖掘新意的主張。
(4)戲曲語言嚴求淺顯、有機趣、個性化、淺處見長。
(5)重視賓白,科介,主張音律,講究詞采。
(6)戲曲導演、演出、劇本選擇、教白、念白等技術都有論述。
這些理論涉及結構、詞采、音律、賓白、科範、格局,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等戲曲創作、導演、表演等戲曲理論,構造出一個結構完整、內容豐富、具有民族特色的戲曲理論體係。稱得上是中國古代戲曲史上的一座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