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權利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中明確指出了消費者的權利: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2.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3.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種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鑒別和挑選。
4.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製交易行為。
5.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麵的知識的權利。
8.消費者在購買、使用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經營者在什麼情況下要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擔民事責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備商品應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
4.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5.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6.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
7.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8.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貸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如何解決消費爭議
當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由於購買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托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托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