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旁邊看了一會兒,禁不住給他提了個“合理化建議”:“這種方法對付紙還可以,對付布可就不靈了。你不如這樣弄......”建議他不必把多餘的布剪下來,改變一下思路,把多餘的部分縫到枕包的裏麵去就行了。我給他擺弄了一下,他看看,覺得這個方法更省事可行,聽從了。枕包一會兒縫出來了,我看看,並不像一個從沒拿過針線的大小夥子粗針大麻線縫的,針腳挺密也挺直,還真像個樣子。看來,當年他打工時,活幹的可能也挺漂亮。否則,原老板為什麼會再三向警方求情挽救他一條命呢。
小內蒙雖說大家都叫他“內蒙”,但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蒙族人,在甲四裏一直沒有人論證過,看模樣與典型的蒙古人可是不大象。他現在在號裏的進度和筆者一樣,都是處在偵查階段,既看不到他的起訴書當然更看不到他的判決書,所以他到底姓氏名誰、是哪個民族人,一直沒弄清楚。但一般內蒙人那種豪放、坦誠的性格,小內蒙還是具備的。
除此之外,小內蒙的腦子也有很靈光的一麵。這種靈光使他一個作為年紀輕輕的外地人能夠很快融入此時此地的環境,而且成了工作骨幹,在號裏有了一定的地位,不僅免受欺淩,還可以享受對新收指手畫腳的待遇。可有時也有用的令人啼笑皆非不是正經地方的時候。有時白天和誰有點不對付了,結下點“梁子”,到了夜裏他值夜班時,就要借機找人家的麻煩。總是說人家打鼾了。號裏雖然沒有官方的明文規定,但根據多年的傳統習俗是不允許打鼾的。雖然打鼾是一條很難自主消除的人的生理現象,但號裏既然不允許,就有對付它的辦法:凡有人睡覺打鼾,就要把他弄醒予以製止,這也是夜間值班人的職責之一。
小內蒙就利用這一條,人家本來睡得好好的,他過去把人家使勁推醒,嘴裏還說著:“別打了,別打了”。那人是睡著的,當然也不能肯定自己打沒打鼾,看到值班人是在履行職責,這時要發生衝突,肯定會承擔違反監規不服從管理,破壞監室秩序的罪名,隻得忍氣吞聲,自己翻個身再重新入睡。小內蒙要是不適可而止,再弄上幾回,這人這一夜也就別睡了。這種手法到並不是小內蒙發明的,實際早已有之,也屬於號裏的一個傳統項目,小內蒙隻不過巧妙利用而已。但一般來說,幹這手活的都會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