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是這裏的坐姿就是在市一所時聽老劉說過的那樣,時刻要求“三挺一瞪”。執行起來還非常嚴格,專門有人司職監督。達不到標準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可以自我糾正。第二次再不達標的,自己想糾正也不行了,當場就要施以處罰。這種現時現報的處罰,都是需要肉體來承擔的。處罰方式有幾種,根據情節輕重,決定采用哪一種。輕的還好,一般人可以承受。重的,雖然不像老虎凳、辣椒水,可也很嚴厲,看著令人不寒而哆嗦。
世上悠悠萬事,但凡人力所為的總是以“大”為人們所崇敬和羨慕。無論程度的加深,還是規模的擴大,相應地都需要人們付出更多的智力和體力。能辦大事的,無論哪一方麵,無論善惡,都會引起世人欣賞或是感歎的心理。詞彙中,比大還大的“偉大”一詞就反映了人們的這種境界。我們“犯罪界”人士當然也心同此理。在我們“犯罪界”,進過市第一看守所,就仿佛當年的軍人進過黃埔軍校,在“業”內也算是一個響亮的出身。區級看守所都還兼著拘留所的功能,號裏有的人就是拘留幾天的,最多就是十五天。這些人除了打架鬥毆的,就是小偷小摸的,曆史上都把他們叫做雞鳴狗盜之徒。剛一進號,聽說我是由那個無期(徒刑)起步的市一所轉來的,號裏的人如同小巫見了大巫,都高看了一眼。看看本人這麵相,居然也“出身”於“最高學府”,引來一片“讚”歎。
當然,為了獲得這種效果,筆者對自己也進行了成本不大的炒作和包裝。我自報家門說出是按詐騙嫌疑進來的,有人問我“詐騙”了幾多錢,反正和這些人說也說不清楚。就是說清楚了,也一點用處都沒有,白當一回“祥林嫂”。我索性膽子一壯,幹脆慢吞吞,故意作出不屑一“說”的樣子:“兩個多億。”這也不是虛言,我牽涉的那宗案子,主犯的犯罪金額就是這麼多,但實際牽連到我的隻不過冰山一角而已。可為了不可告人的“效果”,我把它們就都移植到自己的身上了。
本人為什麼甘願往自己腦袋上扣屎盆子,而且還要加大它的重量,甚至為此還不惜一派胡言呢?豈不是犯“二”嘛。其實這純粹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狐假虎威嚇唬人的。在看守所待了這麼些日子,本人也受裏麵的風氣熏陶,學壞了。這一手,也是從“老學員”那裏學來的。他們告訴我,犯的事越大,在號裏“點”越高,越會贏得人們的“欽佩”和“景仰”,最次也可以在號裏少挨點欺負。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來到一個新所新號,作為一個新收,我一點根基都沒有,也不知道這裏有些什麼潛規則。從進門時與管教的一番接觸,我心裏就感受到了這裏的嚴酷與冷漠,為了盡量規避一點可能到來的傷害,隻好祭起李鴻章李大人的法寶“師夷之技以製夷”,出此下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