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美妙的審判(1 / 2)

在囚車中看著車窗外麵行人高樓草木,白向雲心中充滿了倘佯的渴望。這才是自己能和親人共享天倫的天空,這才是自己能夠大展身手的世界。

如今自己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漫步那熟悉的人行道。

“責任?!唉……”白向雲在心中暗歎。

囚車駛進法院大門,白向雲竟然覺得自己有點緊張,深呼吸了幾次還是無法緩解心中的壓抑。在法警的催促下,他慢慢的走下了車子。

夏天了,今天的天氣也很好,豔陽高照萬裏無雲,水泥地麵也熱烘烘的。

白向雲又深深的吸了口氣,眯著眼睛看了好一會太陽,這才拉了拉腕上的手銬,依依不舍的朝審判大樓走去。

這個刑事審判庭和自己上次因為經濟案件來出庭時見過的那個民事審判庭沒什麼區別,隻是大了許多,座位也多了好多,後麵還有好大一片空地。看來這是個隨時會用來做公開審判的法庭,但現在是閉門審判,沒有外人在場。

法官、訴訟員、律師、書記員都已經就座,聆聽席位上也坐著自己的父母妹妹,當然還有高凡。何雪蓉的家人沒有來,公司的員工也一個都沒見到。

白向雲暗自點頭,在保密這一點上妹妹做得還真好。在這樣的情況下她還能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條還真是難得。

和家人、高凡還有黎律師打過招呼,白向雲恢複了鎮定,從容的走進被審判席,靜靜的望向法官。

穿著黑色法官袍的主審法官四十多五十歲的樣子,滿臉威嚴。見到白向雲沉靜的神情,深邃的眼中不由閃過一絲驚異。

白向雲走進被告席站定後,法警打開了他的手銬,讓他就座。

“開庭!”見一切就緒,主審法官手起錘落,宣布庭審開始。

因為案情簡單明了,審判過程沒有懸念。問過白向雲姓甚名誰住在哪裏這種“驗明正身”後,訴訟員宣讀過起訴書來,控方律師(也是法院指定的)和黎律師也開始了形式化的走過場。而書記員基本上是等於把檢察院轉過來的案情筆錄照著在鍵盤上打了一遍。

最後黎律師說:“被告在殺死被害人後,馬上到東城區城東警署投案自首,根據《刑法》第XXX條XX款,符合從輕處罰標準;被害人作為被告的妻子,在我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的時候外出會情夫,這是我國道德倫理所不容的。根據屍檢報告顯示,被害人還和被告以外的男人發生了不正當的性關係,使作為其丈夫的被告自尊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才一時義憤之下掐死了被害人,以這點來說也符合《刑法》第XXX條XX款減輕處罰的標準。綜上所述,我代表我的委托人,也就是被告白向雲先生請求庭上在量刑時候予以考慮從輕處罰。”

法官點點頭,看向訴訟員說:“訟方有沒意見?”

訴訟員站起來搖搖頭:“法官大人,我沒意見。”

法官再次點頭,舉起了手中的棕色錘子敲下:“休庭半小時。”

白向雲回頭深深的看了自己的親人們一眼,將他們忐忑的神色都深深記在了腦中,再跟著法警向候審室走去。

半小時後重新開庭,訴辯雙方都做了最後陳述,法官轉向白向雲:“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白向雲合上眼睛,一會後睜開搖搖頭說:“法官大人,我沒什麼要說的了。”

法官點點頭,又敲了一下錘子站了起來,所有人都跟著站起來--要宣讀判決書了。

“清溪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8)清刑一初字第13號。公訴機關清溪市第二人民檢察院。被告人白向雲,男,1983年3月3日出生,漢族,清溪市東城區人,大學本科畢業,商人,捕前住清溪市東城區清水花園。因本案於2008年2月12日被清溪市城東警署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清溪市東城區看守所…”

法官洪亮的聲音在寬曠的法庭內回蕩,隨著他一個字一個字的讀下去,白向雲和他父母妹妹還有高凡的心也越提越高,聚精會神的聽著不敢漏掉一個字。

五六分鍾後羅列過各種案情報告和證詞後,法官終於讀到了要點,幾人的身子情不自禁的向前傾側,希望能聽得更真切些。

“…上述犯罪事實有被告人的供述,損傷檢驗鑒定書,屍體檢驗鑒定書,現場勘察筆錄和現場照片等證據在卷,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被告人白向雲目無國法,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XXX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為了維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犯,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訴訟人特對被告人白向雲提起公訴,請求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