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忘了已經有多久沒有聽到這個人的名字了,從高二畢業以後他就離開了,跟著爸媽一起移民去了英國。
我和簡比和高琳認識的還要早,可以說我們兩個是青梅竹馬的鄰居。
小時候簡就看起來痞痞的,經常幹壞事,然後還讓我背黑鍋,那時候我就很氣憤,憑什麼這壞小子做了壞事就得我倒黴啊?
不止一次的因為這些事情和他冷戰,可是總是沒多久我就會自動放棄了,因為他總是有辦法哄得我忘記之前為什麼生氣。
我以為這一輩子都要逃不過被他欺壓的命運了。
可是後來,當我們漸漸長大,他的身材越來越高大,而我卻依舊隻是小小的一個。於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再是為他被黑鍋的那一個,而成為了被他保護著的那一個。
那時候在學校裏,所有的學生都怕簡,因為這家夥實在是太野蠻了,而且性格有些衝動,凡是他看不爽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上去教訓一頓再說。
如果隻是這樣,也不會所有人都怕他。簡不僅霸道,而且霸道的不要命。用曾經被他揍進醫院差點殘廢的一個人的話來說,那就是:“這家夥簡直不是人,打起架來就跟不要命一樣,別人打人的時候都怕把人打死,最多用上八分勁,可他是直接用盡全力。像這種連自己的命都不當回事兒的人,還有什麼是做不出來的?”
所以那個時候,簡在學校裏,簡直是讓老師們又愛又恨,因為隻要有簡在,那些壞學生就不管有什麼過分的舉動,但同時也沒有老師能夠管得住簡,他總是自由自在,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偏偏他還有個好家世,就算學校想處置他輕而易舉也辦不到。
簡大概是遺傳了他爸爸媽媽的好基因,長得很帥。因為祖母是英國人的關係,所以他也有些混血兒的感覺,初中時就受到很多女生的愛慕。
但偏偏能夠一直走在他身邊的隻有我和高琳,簡不喜歡那些女孩子。
我曾經一度懷疑簡是不是性取向有問題。我還很認真地詢問過他,我記得他當吃的表情就像是吃了蒼蠅一樣,看著我的眼神恨不得吃了我。
我被他看的有些心虛,想著大概是我弄錯了。
簡不像其他的男生那樣,因為愛慕者多就經常換女朋友,以顯示自己的魅力。一直到高中我才見到簡交了第一個女朋友,是我們學校學生會的宣傳部部長。我見過的,很開朗的一個女孩兒,總是掛著燦爛的微笑。
那個時候他們明明看起來很相愛,可是為什麼後來就分手了呢?
我問過簡,簡隻是搖搖頭,說了句:“我們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