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大結局(下)(1 / 2)

東街的大本營裏,沒有外人,隻有我們幾個好兄弟。葛海看著我,笑著問:“盛子,你真的要離開了嗎?”

我點點頭。

葛海也沒有再勸什麼,隻是笑著說:“那行吧,隻是如果想回來了,隨時回來,東街野狼幫的第二把手的位置永遠為你留著。”

東街野狼幫,這也是在這次大戰之後,我們唯一的改變。不過與其說是改變,不如說是為了兄弟安了一個歸宿。

為了王一、李天、陳明、張強、徐浩傑和李星等一些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的兄弟;也為了我們這些還活在這個世界裏,繼續為了兄弟義氣混著的兄弟;也為了淡出江湖,和大壯一樣想要從事正經工作的兄弟們。

不管他們去了哪裏,他們都是我們的兄弟,都是野狼。

自古以來,在自然界中,野狼都是最講義氣,最重視夥伴的動物。論單打獨頭,它們也有那個強大的實力,但是他們卻能夠容忍自己身邊有比他們更加強大的夥伴的存在。是喜歡群居的動物,不像那些因為自己很強大,就喜歡獨來獨往,容不得比他更加強大的夥伴的存在。

所以,在葛海的心裏,我們就是那麼一群兄弟,我們也是想要去成為那樣的一群兄弟。為了兄弟,兩肋插刀,刀山火海,絕對都不會皺一下眉頭。

當然,之所以會叫野狼,還有更深的一層意義。因為我的堂哥曾經讓人在我和葛海的身上紋了野狼符號的紋身。對於這個紋身,一開始,我是很抗拒的,但是後來也接受並喜歡上了,至於葛海,則一開始就是十分喜歡的。因為他一直以來就是極其的喜歡野狼。自從他成為東街的老大以後,他也是一直以野狼的方式去結交兄弟,去對待兄弟。也正是因為他對兄弟推心置腹,所以他才能在成為東街老大以後,將東街發展的越來越好。後來,當大家知曉真相以後,都義憤填膺,和我們一起打去了北街。

葛海的紋身在胸口,是一隻野狼頭,額頭上還有一個燃燒的火焰;我的紋身在手背上,是野狼和音樂符號。

現在,我要離開了。我之所要離開,主要是因為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再繼續待在這裏。或許,我也是真的需要出去走走,去看看外麵的世界了。

那天,我們打進北街的大本營後。雖然我們是勝利了,大快人心了,可是卻也血流成河了。這不是我所想看到的,不管是我們的兄弟還是我們的敵人,他們都曾是活生生的人,可是現在卻都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來了。

當然,我並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我之所以不能繼續在龍虎街待下去,最主要也是非走不可的原因是:在我們準備打回東街,重新宣布東街的掌控權之前,我就已經將這事對淩玥說了。當時,在知曉了這所有事情的內情後的淩玥是能理解我的,但是她卻請求我一定要放過她的父親和哥哥,哪怕是讓他們接受法律的製裁。於是,我也答應了她。就算淩雷害了我們那麼多,讓我們冤死了好多個兄弟,但是既然淩玥請求我,我又怎麼能不答應了。可是……

可是結果呢,我卻根本上就沒有做好答應淩玥的事情,我食言了。當我趕到北街淩雷的大本營的時候,淩雷卻早就已經躺在地上動也動不了了。當然,我也不否認淩雷是罪有應得的。因為後來我也聽葛海說了,在北街的人答應不再染指東街以後並且簽訂了協議以後,他們便準備將淩雷交回給北街的人,可是就在這個時候,淩雷卻突然發難,搶過身邊人的一把刀就向站在他身邊的飛飛捅了去。這也是當我趕到的時候,飛飛身上全部都是血的原因。換句話來說,如果不是淩雷的暗算,飛飛可能不會死。當時葛海就怒了,奪過一把刀就砍死了淩雷。旁邊,我們的兄弟也往淩雷的身上砍了好幾刀,為飛飛報仇泄憤。

至於淩強。當時淩強並不在場,還活著,可是後來他卻易容成西街佛爺的樣子,對葛海突施暗算。雖然葛海因為飛飛舍命相救沒有遭到毒手,可是飛飛卻再也救不回來了,而淩強也被反應過來後的蘇錦年和宮寧同時要刀捅進了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