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手鐲(上)(1 / 2)

於是,

我聽到了事實。

事實很簡單。

就在一句話裏。

這句話不長,隻有十一個字。

“加上這兩位,今年有四位了。”

這是事實,

但這不是真相。

於是他說出了真相。

真相仍很短,也隻有十一個字。

“每個死者,死前都戴那鐲子。”

一年內,死了四人,每一個死者的死因,都分明和這個鐲子一點關係也沒有。

但每個人死之前,都會戴一個手鐲。

同樣的手鐲。

我把車窗搖開,以讓煙霧更快的湧出,那怕北風鑽進脖子裏也不在意。如果沒有結案,趙悅盛是不可能和我說這件事的,他絕對是一個很有原則的人。他和我說起這事,必然就是案子已了結了。果然,他道:“凶手已認罪。死者的遺物也已交還給家屬,報告前天我就交上去了,手鐲,是案子以外的事,我是不可能查下去了。我也沒有時間查,但這個手鐲,我總覺得實在太詭異,然後這潛水員的死,也是我的一個心結……”

我揮手打斷他,一字一頓的說:“我還沒活夠。”

他苦笑道:“我也沒有,所以找你,我想你可以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去弄清這個詭異的事。”

這件事的無稽已到了極致,那怕我有福爾摩斯的心,又或者假設我有福爾摩斯的手段,但時代已沒有誕生福爾摩斯的土壤,這不是東西方的社會形態問題,而是時代的問題,就如同我們今天不能再在紐約的某個係綁馬匹的韁繩的樁子旁、拔出左輪、無罪的殺死對方一樣。

我推開車門,轉身拿包時卻見他失望又帶些無奈地的望著我,吸了一口煙以後,左手用大拇指托著過濾嘴,食指和中指按在上麵,勾著手,抽了大半截的煙就籠在袖子裏全然不見一點火光。我下意識的瞄了自己捏著煙的左手,竟也不知覺地做了一個和他同樣的手勢。我把已打開車門又重重的關上,對他道:“好吧。先告訴我,你肯定是同一個手鐲,而不是同一款式的四個手鐲嗎?”

“是的。”

“過程和舉證。”

誰知他竟苦笑道:“不能告訴你。”

他唯一能提供給我的條件,就是天亮以後,女死者的家屬來領遺物時,讓我“剛好”去找他,然後,我“無意”中見到那裝在塑料袋裏的手鐲。當我向女死者的父親提出希望能欣賞一下那個手鐲時,這位以殺蛇為生的老人睜起混濁的老眼,竟使我感到危險而下意識地擺了個防禦的姿勢,老人沒有說一句話就走了。

本來這件事也就到此為止,連趙悅盛也無奈的長歎並擺出那招牌式的苦笑來。

但幸好,而又不幸的,女死者有個二十來歲的弟弟,一起來領遺物。

在我剛剛點起煙,他已跑了回來,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才對我道:“你想買那手鐲?過幾天我老頭氣消了,我可以弄出來,你到時給我電話。你有沒有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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