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特每天一般都在上午10點多才會到大廈的辦公室。下午6點左右會出來。他總是在大廈門口等司機把車開過來才會上車。
於是,我每天在他晚上上車的時候,拎著一個黑色的提箱,從林特大廈邊上的另一邊個商業大廈裏走出來,向電話亭走過去,開始的時候,那四個保鏢總是警惕地盯著我。
後來,他們已經習慣了我每天的出現。
到第二十六天的時候,他們已經不注意我了。
因為他們覺得我一定是另一個大廈的員工。每天下班經過而已。
我做好了準備。
第二十八天,當我走向斯科特的時候,斯科特的車還沒開過來。我插在口袋裏的手按動了爆破器。
那個電話亭“砰”然一聲巨響,飛上了半空——我在那裏裝上了炸彈。
斯科特和他的保鏢們同時伏低了身體,眼光望向爆炸的方向。
我將手中的黑色提箱拋了過去——裏麵還是炸彈。
提箱落在斯科特等人的旁邊爆炸了。
我左手拔出腰間的手提機槍,掃向斯科特和他的保鏢。右手緊握著R曾使用過的手槍,連續摳動扳機,將槍內所有的子彈都打在斯科特的頭上。
我一邊用手提機槍掃射著,一邊迅速地退到我停在道邊的汽車旁,跳了上去,一加油門,衝了出去。
剛轉過街道的拐角,我便跳了下來,登上另一輛我準備好了的車,飛馳而去,沿途我換了三次車。
當我坐上紐約的地鐵的時候,我在心裏默念著:“R,我為你完成了你的任務!你安息吧!”
第二天,我將《紐約時報》裝在快遞裏,寄給了雷笑。
那上麵有斯科特被殺的消息,還有一個用黑筆畫的大大的S.
B(八)
我手裏拿著總部傳來的S發給我的郵件快遞,無比的憤怒。
S在我的地頭殺完人後,還要告訴我是他殺的!
S不僅僅是在向我宣戰,他是在向所有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宣戰。他在嘲笑我們的無能!
更重要的是,他希望我憤怒,進而失去理智,最後敗給他。
我不會讓他得逞的!
因為,一個月來,國際刑警組織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查工作,通過種種途徑,獲得了一個重要線索:S所在是亞洲殺手組織的經濟人叫三叔,他現在在新加坡。
這就足夠了!
我會讓S主動來找我的。
A(九)
我離開了紐約,回到北京。
我在想,雷笑現在收到我的快件了嗎?
不知道他是副什麼表情了,嗬嗬。
我想不會很好看。
下一步雷笑會怎麼做呢?
B(九)
新加坡。城郊的一個小旅館。
我到達的時候,新加坡的警力已經配合國際刑警組織完成了對這裏的包圍和監控工作。
新加坡警察局的警長方天正簡單地向我介紹了一下情況:目前,在店裏的三叔已經被監控了,警察阻止了其他人員的出入,但是,店裏還有一些客人在休息、用餐,因為怕打草驚蛇,所以沒有及時疏導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