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少年軼事(2 / 3)

在冷月劍派領地邊區有一個小山村,全村隻有幾十戶人家,都是普通人家,村民們大多靠種地和上山打獵過活。這一天,村裏唯一的學堂正在上著課,先生正在教孩子們認字。在學堂門口的小路上走來兩個人,一個樣貌普通的大漢背著一大頭野豬,足有百多斤,小男孩則抱著一隻灰色的小野兔,甚是開心。小男孩長相也很普通,大概也就十一二歲的樣子,兩人眉宇間很是相像,都是一看上去就顯得忠厚老實之人。原來這是父子二人剛剛到山上打獵歸來。走到學堂前,小男孩對大漢說:“爹,您先回家吧,我在學堂這呆一會再回家。”大漢聽到孩子這麼說,心中酸楚,明明孩子很愛學習,因為家裏窮,上不起學堂,隻能有時間就到學堂外偷偷聽一會兒,但一家人還要生活,如果供孩子上學,那一家人就隻能喝西北風了。大漢心中愧疚自己沒本事,對孩子說:“正陽啊,跌明天爭取能打上一隻貂,聽說鎮上的有錢人喜歡貂皮,賣了錢就送你來上學。”小男孩說;“爹,沒關係的,貂又不是那麼好打,我就在外麵聽一聽就好了,一會兒下課了我就回家,您先回去吧。”大漢說:“那好吧,不要太晚了,你娘該擔心了。”說完搖搖頭,轉身離去。

小男孩抱著兔子靠在學堂外專心的聽了一會兒課,時間不長就下課了。但是小男孩並沒有急著離開,而是向裏麵張望著,貌似是在等什麼人。學生們陸續出來了,當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兒走出來時,小男孩笑了,隻見這個女孩兒穿著一身米色錦衣長裙,眉清目秀,長發及腰。在看到小男孩後笑著走了過來。“正陽,你來啦。等多久了?今天先生又教了一首古詩,一會我教你吧。”小男孩也很高興:“淩薇姐,不急,你看!”這是女孩看到了小男孩懷中的兔子。“好可愛的兔子啊,在山上抓到的嗎?給我抱抱。”“我就是要送給姐姐的。”說著,把兔子遞了過去。女孩子天性都喜歡這些小動物,這個女孩也不例外,抱著兔子摸摸這摸摸那,很是開心。這是一個年過半百的老者走了過來,對女孩說:“小姐,該回去了,不然老爺和夫人該惦記了。”女孩雖然不舍,不過是很乖巧的點頭。說著要把兔子還給小男孩,小男孩連忙說:“本來就是要送給姐姐的,時候也不早了,我也該回家了。”女孩說:“那好吧,謝謝你啦,正陽。改天有時間我在教你識字。”說完,乖巧的跟隨老者走向一輛馬車,車老板一聲吆喝,馬車緩緩的走了,小男孩在看到馬車走遠了,才低著頭往家的方向走去。

原來這個小男孩姓陳,名叫陳正陽,今年十三歲了,是村裏獵戶陳勇的兒子,因為家庭條件不好,缺乏營養,所以長得比同齡孩子矮小一些。做獵戶,就是每天上山打獵,一般也就打打山雞野兔之類的,今天能打到野豬已經很不錯了,如果不走運碰到豺狼猛虎之類的野獸,還有可能丟了性命,所以陳家的日子並不富裕,不過小正陽從小就很懂事,很懂得心疼爹娘,雖然很喜歡學習,但從沒有提出過說自己要上學的話,隻是有時間就去學堂外偷偷聽課。剛才跟他見麵的女孩是村裏一個大戶史家的大小姐,名叫史淩薇,今年十六歲。史家是在十年前開始在鎮上做生意才慢慢富裕起來的,在兩個孩子都很小的時候,其實史家和陳家是鄰居,而且關係還很不錯的。兩人小時候就經常一起玩耍,關係就像親姐弟一樣。隻是當史家發達以後,搬家到了富人聚居的地反,而慢慢的疏遠了曾經的好鄰居。可是兩個孩子確依然關係親密,隻是不能經常見麵了。因為史家不讓自己家的女兒還總是和窮人家的孩子一起玩,所以姐弟兩人想見麵就隻能趁史淩薇學堂放學的短暫的時間。因為知道正陽好學,所以每天都抓緊時間教正陽幾個字,這樣的日子已經持續了好幾年了,正陽也勉強認識了不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