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謂“得未必得,失未必失”,不是嗎?
女:“結婚後,我就可以分擔你的痛苦和悲傷了。”
男:“可是我現在過得很快樂,一點也不覺得痛苦和悲傷啊!”
女:“結婚之後,你就會有的。”
事情有好就有壞,就像藥物一樣,能治好疾病,也可能產生副作用;結果有負就有正,就好像禍中有福,否極泰來,黑夜緊接著就是黎明。
你隻要有欲求,有得失心,就必然有痛苦,當你不計得失,不計成敗,那麼快樂緊接著就會到來。
很喜歡範仲淹的一句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是這種能“放得下”又“看得開”的心境,讓我領悟人生的豁達。
許多曾經被提名(或被告之中獎)最後卻未獲獎的人,應該都有很深的感觸。
就是當“落選”之後,整個心情都很失落,甚至比沒被提名時更加失落。
為什麼?沒錯,是得失心。我自己也曾有過多次這種經驗,後來仔細想想,原本沒有人告訴我之前,本來也就不存在的,為什麼知道以後,心情就大受影響呢?最糟的也就是跟原本不知道或沒得到之前一樣,何必患得患失?
一轉念,心情也就好了!
這讓我想起一則故事——
在一次秦韓兩國交戰中,秦國宰相範雎的封地——汝南被韓國奪去。
秦昭王問範雎說:“你失去了封地是否憂愁?”
範雎說:“不憂愁。”
秦昭王不解,又問:“為什麼呢?”
範雎答道:“魏國有個名叫東門吳的人,他的兒子死了卻毫不悲傷。”他的妻子百思不解地問:‘像你那麼疼愛兒子的人天下少有,但是現在兒子死了你卻毫不悲傷,這究竟是什麼道理呢?’東門吳說:“我本來沒兒子,當我沒兒子時也就沒有什麼憂愁,現在兒子死了,還不是跟以前沒兒子時一樣,有什麼好憂愁呢?”
“而臣原本是平民之子,當平民時不憂愁,現在失去封地,就如同失子的東門吳一樣,臣為什麼要憂愁呢?”
活著,必有所失。所有你擁有的一切,總有一天都會離開你,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隨著年紀漸長,我們失去了青春、身材和健康,失去了工作、孩子的純真和夢想,接著死神帶走我們的祖父母、父母、兄弟、伴侶和朋友,我們失去曾經和我們朝夕依偎的人、事、物,而後我們失去了我們的軀體,離開了人世。
既然到最後,沒有一件你喜歡的東西可以永久持有,也沒有一個你喜歡的人能緊抓著不放,何不學著豁達地接受——生命中大大小小的失去。
輕鬆一下:
如果擁有那麼難,那就學會放下吧!
放下什麼呢?放下得失——“想要擁有,先不怕沒有。”
當你在不怕“沒有”的前提之下,你就不可能患得患失,因為你無所求,也就無所失,正如所說的:“一個人從來沒擁有過的東西,他永遠不會失去。”
如果你早就“當作沒有”或“不怕沒有”某件東西,又何來失去?又何來患得患失呢?
。凡事盡力就好!
當我們遇到任何事情,隻要做出在當時情況下所允許的最佳選擇就可以,至於選擇之後的成敗得失,不必耿耿於懷。記住,凡事盡力就好,無須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