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他這種進士出身的官員,向來是平步青雲,不管犯了多大的錯誤,哪怕是同時得罪了皇帝、內閣與司禮監,最多也不過是貶為一任典史,然後很快就回任知縣、知府。
多少雜途出身的官員,奮鬥一輩子,佳仕途終點的極限不過是典史而已,進士老爺貶無可貶的最低點卻也是典史,而且按照沒多任就能回任知縣、知府。
但是進士老爺可以撈錢,可以玩女人,可以胡作非為,可以捅出天大的漏子,卻也有著不可逾越的政治規則。
第一個不得逾越的政治規則就是不得勾結太監,本朝初年張居正勾連馮保死後被徹底打倒,到如今普天之下對張居正的評價已經徹底反轉過來,都認為張居政於國於民皆有大功,但是士林仍然一致認為他勾連馮保逼走高拱是大錯特錯錯無可錯。
甚至連張居正兩個兒子編撰《張太嶽集》的時候,為了要不要收入張居正給馮保寫的墓誌銘,都糾結了許久,最後雖然收了進去,卻還特別加了段注解。
張居正一代名相尚且如此,何況是其它人,勾結內官就是與整個士林作對,立即要聲敗名裂,哪怕是致仕林下將生平著作編成集子的時候,也會特意把宦官應酬往來的文字記錄都刪得幹幹淨淨,以免留下話柄身後被人恥笑。
第二個恰恰是勾結藩王府,尤其是同藩王府不清不白沾親帶故,那更是不得逾越的政治規則,不然政治前途就受到極大影響。
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正統八年,周王之弟汝陽王第五女選配黃阜,當時“阜親父璿見任開封府知府,親兄平見任吏部文選清吏司主事”。
老父親是副省級城市的第一把手,兄長是批發天下官帽子的吏部小天官,結果就因為這場聯姻,“璿(致仕)閑住,平改外職”,老父親的開封市委書記就地免職,兄長也隻能外調做個小官,整個家族的命運急轉直下。
黃知府差不多六十歲才中了進士出來做官,到現在總共也隻做了八年官而已,所以年齡雖然已經不小了,但是他還真想多做幾年官。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縱然是登州這樣的窮山惡水,多作幾年知府也是極好的,而且他進士出身,隻要不犯上什麼錯誤,說不定過上一兩年就調到富裕地方再幹一任知府甚至是更高級別的職務。
可是若是觸犯了勾連藩王這條不可逾越的政治規則,十個進士出身也保全不了黃知府。
現在最重要的是自證清白,黃知府看了一遍這份揭貼,趕緊交代下去:“福山銀案得限期破獲了,破不了就摘了他們的官帽子,還有衡王府如果有人到登州來打秋風,一律給我趕回去,一個也不許留在登州府內,他們若是敢留下來,那就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