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尷尬論(1 / 2)

十二月底了,賊冷。

一上午,狄三手已經走遍了貫穿晉州城的整條南北大街,作為一個賊,一個很厲害的賊,他已經偷到了十六個荷包,早已是裝得滿滿的,他碰運氣正準備偷上最後一次便收手休息,結果卻碰到了吳離烽,這個身無分文的窮酸小子。

狄三手以偷出名是因為一來他很勤快,二來即使他偷的再多再有錢他也還是很勤快,幾乎每天都要出門去偷點東西回來,過一下手上的這個偷癮。當然,他從未被抓過,比他差的打不過打,比他好的懶得打他,因此他也算是在此道上鼎鼎有名。“三手”便是道上人誇給他的外號,偷竊猶如有三隻手一樣快如閃電,不過一兩息就能在照麵這人全身上下搜遍,身上文錢多少,掛飾等等,都能給一下子抖摟過來,這便是他的本事。

但一個賊,一個很厲害的賊是怎麼體會到冷的呢?

狄三手本以為穿著這麼體麵的小子怎麼也得是個世家小公子出來闖蕩江湖的,覺得自己起碼有作為前輩的資格教育教育他,於是便上前去摸索他,誰知道他一身啷當都不響一下,冷風吹來的瞬間,狄三手的臉上都起了寒,他覺得一個偷一個身無分文的人是對自己這個行業最大的恥辱,作為一個偉大的盜中聖人,他覺得既然是他瞄錯了人就要敢於認錯。

於是他又往那個小子身上放了一兩銀子,這是認錯。

然後在離開的那個瞬間,他又拿回來了,這是本能。

吳離烽沒多大注意,大概是餓昏了,這個人怎麼老跟著他,都碰麵三四回了,吳離烽看了一眼他,那人就直接走了,頭也不回。

吳離烽正在往南城門走去,準備離開晉州城了,畢竟聚賢莊在這裏勢力很大。

除了一短打身的俠客派頭,他什麼都沒了,晉州城內又不好大張旗鼓走來走去,他在一旁走著,突然就聞到了燒鵝的香味,抬頭一看,原來是自己前幾天的老地盤——如家客棧。對麵正是蜀聖幫的龍虎堂,看來蜀聖幫落魄得也就隻剩下這個龍虎堂了。

吳離烽沒法再像之前那樣隨意恣肆吃燒鵝了,因為他沒錢,窮酸,可能連一小碟子茴香豆都買不了。

他看向客棧裏麵坐食的人,結果卻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個書生。

李恒正坐在如家客棧裏,桌上有酒有菜,他也毫無之前那副落魄模樣了,穿得還算幹淨體貼,更讓吳離烽驚訝的是竟然還有一位姑娘與他坐同一桌上。

吳離烽還沒看仔細,文雅吃食的李恒就已看到他了,連忙招呼他進來。

吳離烽落了座,才算看清楚李恒已經是打扮的人模狗樣了,而他身邊姑娘卻配著一把儀刀,一把精致的環首刀,刀身略細,裹在刀鞘中不知鋒利,刀柄上的環首內飾有彩雲。這刀是極為好看,吳離烽混了這麼久,確實沒見過這麼好看的刀,欣喜之下多看了幾眼。

姑娘看著他,問了一句:“看夠了麼?”吳離烽才收回了眼神,這眼神仿佛是用來盯美女的,但卻用來看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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