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就這麼死了!”
吉米把自己關在臥室裏,在他的身邊是一把勃郎寧手槍。他沒有勇氣把槍拿起來,所以他隻能一遍遍的重複這句話。但是生死目前看起來並不在於他自己,他知道皮爾斯的手段,除非選擇自殺,否則自己一家人都死得很慘。但為什麼呢?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從這周開始自己就一直倒黴,貨物被炸,惹到了中國幫會,現在還莫名奇妙的得罪了皮爾斯。他向天發誓,他絕對不會動皮爾斯有一根毫毛,他自信自己沒有那個膽子。但為什麼那老家夥不相信自己?
他拿起了槍,打開了保險,用顫抖的手把槍口慢慢的對準了自己,“隻要磅——我就可以和這個討厭的世界說再見了……”。槍口是冰冷的,當皮膚碰觸槍口的一刹那,他的身子猛得震了一下,汗立刻從他的頭頂滑落下來。從時落下的還有他的眼淚,他從來都不會真心哭泣,但這次卻不一樣。他真的哭了。害怕——任何人在死亡麵前都會害怕的,而一個必須去選擇自殺的人則更加害怕——當不知道為什麼而死的時候去選擇死——這中間似乎有比害怕還要恐怖的東西。
他慢慢的放下了槍,深呼了一口氣,旋即又把槍口速的塞進了自己的嘴裏。隨便一種方式,隻要讓自己穿過腦袋,自己就會在一瞬間失去所有的意識。但是誰能保證呢?他沒有死過,誰能保證槍打在腦袋上會沒有疼痛?雖然隻是一瞬間,但天可以保證那是鑽心的疼痛。子彈被射出來,然後穿過皮肉,打碎腦骨,穿過大腦,然後把腦漿和血漿從後麵射出來,嘩,噴在牆上——這就是生活——這就是死亡——
“天!饒了我吧,我不能……”他重新把槍拿了出來,手已經沒有力氣再去拿那槍,槍掉在了地上。
他不想死,現在,他確定自己不能死。“是的,我不能死。就是全世界的人都死了,我也不能死!”,深呼了一口氣後,他拿出了一隻味道極重的大雪茄來抽。在抽煙的過程中,他開始為自己想象一條退路,一條能夠不死的退路。詐死?這不可以。皮爾斯絕對是隻老狐狸,自己想到的事他也一定會想到。不能詐死,那麼幹脆就不死。倫敦反正是自己的地盤,強龍不壓地頭蛇,自己有槍有人,沒有道理會鬥不過一個老家夥。隻要最後他選擇妥協,放棄取自己的性命,那麼自己就算成功了。
換個角度來說,皮爾斯應該也會想到自己會同他作對。既然避無可避,那就堂堂正正出來鬥一次。輸了也不過一死,贏了可以保住一條小命。親人的命?天,大家都不是孩子了,不要再做幼稚的事,有誰比自己的性命跟重要?
打定了主意後,他的心情好了很多。半個小時後,他重新召集了所以的手下,讓他們全副武裝起來。時間是下午,他相信這個時間是一個正常人失去防備的時間。皮爾斯如果能猜到他會動手的話,那他一定是以為自己會在晚上動手。所以,下午是最好的時間,這個時候他應該在工作,當他出現在他的麵前時,老家夥一定會感到不可思異。
來到議會辦公室外,果然,皮爾斯的汽車停在門口。議會門口的守衛並不很多,他們死都不會想到為什麼會有人闖進去吧。管不了那麼多,吉米吩咐手下暗中打昏了這幾個守衛,接著便衝到了皮爾斯的辦公室門口。
皮爾斯正在工作。他似乎累了,甚至在聽到吉米巨大的踢門聲後還是一直趴在桌子上。
“先生!我來了!”,吉米手中拿著槍,衝到了皮爾斯的桌前,一把揪住了皮爾斯的領子。
皮爾斯沒有反抗。或者說他根本沒有辦法反抗了。他的眼睛圓睜著,血從他的嘴前不斷的流下來。再看他的胸口,在心髒處,不斷有血流出來。很顯然,這老頭已經死了!
“天!這是誰動得手?他剛死!”吉米摸了摸皮爾斯的身體,還是溫的,看來剛死不久。怎麼可能,到底是誰動了手?
然而不由他想,外麵已經傳來了警車的鳴叫聲。
吉米身子一震,慌忙命令所有手下衝出了議會。
外麵有四輛警車。十多個警察用槍對著議會的門和窗戶。在外麵的一些手下有的已經扔了槍束手就擒,有的則已經被警察打死在地。吉米全身是汗,一麵命令手下掩護自己,一麵衝向了議會另一側的走廊。這時候隻有多抓一些人質在手是上才有可能保住一條命。在警方特別行動隊到達之前,自己手上至少要有五名議員在手。
議會裏異常的亂,幾乎人人都在逃跑。吉米知道自己這次慘了,所以見到任何一個人都會將子彈送進他們的頭裏。不多時,六個還在辦公的議員被他抓到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