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將近四百年前的事情了。1608年的某一天,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在宮中閑坐無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時間沒有到皇家法院去親自審理案子了。他突發奇想:今天何不去一趟,審一樁小民案件,解解悶兒,也順便體察一下民情。國王一行來到法院,遇到普通訴訟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令國王頗感意外的是,他要審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這兒碰上釘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個國家都在朕的統治之下,區區一樁案件,朕竟然無權禦駕親審,這是什麼道理?”國王滿臉不快,質問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稟告。陛下當然是國家的最高首腦,內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陛下總攬。但是,陛下要親審案件這事,卻是萬萬不可。”柯克顯得很恭順,但眼神中卻透出一份堅定不屈。“哈哈,國王不能審案,這倒是樁新鮮事。我的大法官閣下,你別給朕來這套抽象肯定理論、具體否定的花樣。朕知道,吾國法律以理性為依據。你不讓朕審案,顯然是認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們有理性嘍。”國王語中帶刺兒。

柯克並不退讓,一板一眼地說了一番話,這段話在英國法律史上極其重要——“不錯,上帝的確賦予陛下極其豐富的知識和無與倫比的天賦;但是,陛下對於英格蘭王國的法律並不精通。法官要處理的案件動輒涉及臣民的生命、繼承、動產或不動產,隻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處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

這次衝突是英國法律專業化曆史上的一座裏程碑,這段對話也被傳為佳話了。此後,英國的司法便成了職業法律家的壟斷領域。不隻是英國,在當今的西方各國,從事法律職業都要以接受過正規的大學法律教育為前提。

偉大的人之所以能名垂青史,不僅僅在於他在某方麵的卓越功績,還在於他的人格魅力,在於那種麵對強權不屈服而仍能堅持原則的堅定信念。無論是英國法律史上的柯克法官,還是我國唐代勇於直諫的魏征,他們都具有這種高貴的品質。也許他們在堅持原則的過程中會麵臨危險,但最終他們會贏得人們甚至是強權人的尊重。

落水者

有一天,拿破侖和一個侍衛策馬揚鞭,馳騁過一片大森林。“救人!救人!有人掉進水裏啦!”遠處傳來一陣陣緊急的呼救聲。“啪!啪!啪!”拿破侖用鞭猛抽三下馬,坐騎便風馳電掣般地向呼救的地方奔馳而去。

當趕到湖邊時,拿破侖看到一個士兵正在水裏手忙腳亂地掙紮,同時尖叫著向湖中心漂沉,岸上的幾個士兵則驚慌失措地大聲呼喊。

拿破侖高聲發話:“他會遊泳嗎?”“他隻能比劃幾下,現在已不行了。請問陛下,我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一個士兵惴惴不安地答話。

“別慌!”拿破侖馬上從侍衛手裏拿過一隻步槍,並向落水土兵大聲吆喝:“你還往湖中心遊嗎?還不快向岸邊遊來!”話音剛落,他平端槍身,朝那人的前方連開兩槍。

落水者剛聽到拿破侖的命令,“叭!叭!”兩聲槍響後,隻見身前高高地濺起兩朵水花。他在驚恐中急忙調轉方向,“撲通撲通”地朝拿破侖所站的湖邊遊來。一會兒,這士兵便遊到了岸邊。

落水的士兵得救了,他渾身濕漉漉的,像一隻“落湯雞”。他轉過身子,發現持槍站在那幾個士兵旁邊的竟是拿破侖,嚇得魂飛魄散,連忙拜謝:“陛下,我不小心掉進湖裏,幸虧您救了我。隻是卑下不懂,我快要淹死了,您為什麼還要槍斃我?”

拿破侖哈哈大笑:“傻瓜,不嚇你一下,你還有勇氣遊上岸嗎?那樣你才會真的淹死呢!”

士兵們拍拍腦袋,恍然大悟,朝拿破侖投去敬佩的目光。原來,拿破侖是用死來逼出士兵的求生意識,進而遊回岸邊,達到了救人的目的。

每個人都渴望生命,越是渴望,就越有力量,越有力量,就越能生存下去。成功也是一樣,當渴望成功像渴望生命一樣時,就有足夠的力量去奮鬥,去與困難作鬥爭。而生存和成功的力量往往蘊藏在內心深處,不易被發現,哪怕是這種力量的擁有者,它往往隻有在危急時刻才能被激發,並最終像火山一般爆發出震懾的威力。從另一方麵來說,能激發你潛能的人或因素,是值得你一生感激和銘記的。

從最低處開始

一個國王和他的朝臣們在一次冬季的狩獵中迷了路,走到了一個人煙罕至的地方。當夜晚來臨之際,他們好不容易才發現一處農人的房子。於是國王說:“我們在這兒過夜吧。”

但是有位朝臣卻極力反對,他認為尊貴的國王到農人家避難有失尊嚴,還是自己搭帳篷較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