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寧做雞頭 不做鳳尾(1 / 2)

紫雲曆1628年,雲夢大陸,藍玉行省,白華郡,楓林鎮。

小宇,你這毛孩子給我站住,還我的寶貝來,在楓林鎮主街,一衣衫不整的中年男子

手拿著一隻鞋,正在追趕一個少年。

隻聽前麵的少年說,嘻嘻,追到我就還你,追不到這玩意就借我玩兩天。

少年拿著一個鳥籠在人群奔跑,七拐八拐的便消失在人群中。

看著少年消失的身影,中年男子也停下腳步,嘴裏念叨著,累死我了,小崽子,老子追不上你,直接去你家找你老爸去。

此時少年已經拿著鳥籠跑到一堆半大孩子麵前,舉起鳥籠,大聲說道,說書李先生的鳥我已經拿到了,認賭服輸,從此以後林進你不能在欺負張虎了。

孩子堆中有一個穿著比較講究的孩子走了出來,哼,狄宇算你厲害,以後我不欺負他便是了。

好,林進這是你說的,咱們賭約裏可說著呢,你要是在欺負他你就改名叫林小狗。

林進大怒,狄宇,我林進什麼時候說話不算話來,這次算你贏了,下次你可未必還能贏,咱們明天學堂見,轉身帶著他們的小團體離開這裏。

狄宇這時對剩下的孩子中一胖乎乎的小孩說,張虎以後林進那小子以後不會欺負你了,大家都回家吃飯去吧,那小宇哥再見。

不一會的功夫,此地就剩下張虎和狄宇了,小宇哥,謝謝你,胖乎乎的張虎感激道。狄宇一揮手,沒事,這都是小事,回家吃飯去吧,咱們明見。

原來這堆孩子分兩個小團體,一群是窮人家的孩子,一群是家庭比較富裕的孩子,其中林進便是鎮裏林員外家的孩子,同時也是富裕這夥孩子的頭頭。

說起來,狄宇一開始也是林進這夥的,他家裏是鎮上開酒館客棧的,在這群孩子裏也算不錯的家庭。

兩年前,狄宇便喜歡上聽說書先生講故事,有一回聽到說書先生講到“寧做雞頭,不做鳳尾”的故事,狄宇在下麵更是直接站起來大聲說道,男人本當如此。

當時正在聽書的其他鄉親都哄堂大笑,並調戲他,小狄宇你毛長全了嘛,雖然當時他隻有十二歲,但他感覺自己已經算個男人了。

說來那故事也很簡單,大致就是講的是反賊劉方舟,年輕時候,家裏給他安排到郡守兒子門下當一管事,誰知道這劉方舟竟然拒絕了,直接對他父親說,我寧可當公雞領頭的,也不去當鳳凰的尾巴。

劉方舟自己糾集了一幫人,做反賊去了,雖然說書的沒說劉方舟最後下場,但想來結果不怎麼好。

然後狄宇家夥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第二天就脫離林進這個團體,跑到窮人家孩子這麵當他的小宇哥來了。

他家條件比較好,沒事給那幫窮人孩子弄點零食,同時也幫著他們讓他們少被林進那幫孩子欺負,最後這幫窮苦孩子都服他,並送外號小宇哥。

話說,雞頭鳳尾究竟哪個好,誰又能說的清楚呢。

自古貧窮的人和富貴的人就摩擦不斷,所以他和林進兩人誰也不服誰。

三天前狄宇和林進打賭,狄宇把說書先生的寶貝偷來,以後林進他們就再也不欺負張虎了,為了偷這隻鳥,他可沒少費心思。

說書李先生作為楓林鎮裏的三大奇人異事之一,手中寶貝畫眉鳥從來不離手,即使如廁也帶著。

狄宇在他家蹲點蹲了兩三天,發現說書先生隻有每次洗澡的時候才會把它放在旁邊。

今天狄宇便是趁著李先生洗澡的時候,瞅準機會直接動手,才把這寶貝鳥兒弄到手。

所以也有了剛開始被人拿鞋追半條街的場景,要是最後失敗了,狄宇估計哭的心情都有了。

狄宇這時提著鳥籠,哼著不知名的小曲走在回家的路上,心裏想到,這次完美的解決張虎這件事,他的地位在張虎他們心裏肯定高大了很多,完全沒想到家裏有人正準備收拾他。

話分兩頭此時狄宇家中客廳一個麵相粗獷,身材五大三粗的漢子正在破口大罵,這個小王八犢子,氣死老子了,李先生,等他回來我讓他跪地給你磕頭賠罪。

免了,狄老板,你讓你兒子把我的寶貝還我,我就感激不盡了,要是我的鳥兒有個三長兩短,我也不活了。

好,好,李先生您別著急,狄明軒說道,等那小崽子回來我就讓他把你的寶貝給你送回去,順便給你賠罪。

你看現在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您回去等著,等他回來我親自把他送到你住處。

不,我就在這等著,今天我一定要見到我的寶貝小畫,李先生大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