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李想麵臨著兩個選擇,一個是私下解決,和柯少辰談判,讓他撤回劇本,自己既往不咎;一個是一直訴狀,把柯少辰告上法庭。
能夠私下解決自然是最好的,但是以李想對柯少辰了解,如果要私下解決,不知道他又能想出什麼花招來。
可是如果要法庭解決,不光時間長,而且耽誤自己做其他事情,柯少辰能耗得起,自己可耗不起啊。
谘詢過張寧軍律師之後,李想發現這兩個選擇各有利弊。
於是他又找到了柯少辰,在這個圈子裏麵混久了,李想懂得了一個道理,沒有絕對的敵人,隻有永遠的利益,能不能解決就看自己怎麼辦了。
“這又是什麼風把您吹到我這兒來了。”柯少辰覺得等魚上鉤的感覺真好。
“這不是有事求你柯少爺嘛,你的手下不守規矩,偷了我的劇本,你柯少爺估計做不出這樣下三濫的事吧。”李想也不客氣。
“不才,還就是我做的,莫非又想動手不成?”柯少辰這是明目張膽的挑釁。“不爽的話,你也可以到法庭去告我啊,可我說清楚了,這事我耗得起,你不一定耗得起。”
李想緊咬了一下牙齒,兩腮的肌肉微微隆起,看來這家夥給自己做好了套兒,讓自己往裏麵鑽。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還是那句話,跪在地上向我道歉,我保證咱們從此兩清,別說我沒給你機會。”柯少辰這是要跟李想死磕到底,這哪是在解決問題。
離開柯少辰之後,李想決定上訴,咬著牙也要上訴。
其實李想決定上訴,有著更為周全的考慮,畢竟這次隻是一次抄襲事件,十分單一,不像以前那幾次一樣牽扯的人十分的多,對自己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這次上訴說白了,就是一個單純的劇本版權的問題,況且目前,國內影視劇知識產權領域的事情也比較多。
張寧軍律師告訴李想,比如前一段時間吵得沸沸揚揚的,台灣某某知名言情作家告內地某某知名導演的抄襲案件。
最終經過漫長的法庭判決,最終判台灣作家勝訴,而且北京這裏的知識產權判決經驗也相對比較成熟。
法律就講求證據,關鍵是李想要由足夠的證據,一次把對方給說服了。
但是從劇本來看,柯少辰那裏的劇本並非完全照抄李想的劇本,並且加入了自己的東西,說是完全抄襲,也不合理。
還有就是關鍵證人王吉娜,基本沒什麼問題了。
自從張本順發現王吉娜的所有事情之後,兩個人不是分手了,而是感情更加的緊密了。
張本順覺得,一個人誰沒有犯錯誤的時候,隻要知錯能改,就是千金不換。關鍵是王吉娜對自己是真心的,如果再糾結過去的事情,自己將有可能錯過幸福。
當李想正在全力備戰法庭對決的時候,突來的一件事情直接把他給整蒙了。
李想收到了一張法院的傳票,打開一看,竟然是星辰公司狀告自己剽竊他們劇本。看來這次對方是采用了“惡人先告狀”的方式,先下手為強了。
其實柯少辰選擇先下手是有他的道理,能夠在氣勢上壓倒人。
反正都準備就緒了,那就迎戰吧,開庭那一天,李想並沒有看到柯少辰,柯少辰也不可能過來。
柯少辰一方的律師認為,李想是在抄襲了自己的劇本之後,才向廣電局申請審查,然後又要先下手把他們告上法庭。
隨後,柯少辰方的律師列舉了李想他們劇本抄襲雷同的地方,包括劇情的4處重要橋段的模仿抄襲度非常高,幾乎是原版抄襲。
李想心想,這不是說廢話嗎,抄自己的劇本,反過來說自己抄襲,能不雷同嗎。
關鍵時刻有力證人王吉娜不願意出庭作證了,而張本順也持同樣的意見,覺得王吉娜還是不要出庭作證,這是對各方都有好處的一種選擇。
原來,知道柯少辰掌握著王吉娜視頻的張本順本來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柯少辰卻用同樣的方法威脅張本順,張本順內心覺得十分的煎熬,一方麵是自己的愛人,一方麵是他的好朋友,況且這件事情的起因還是因為王吉娜。
此時的張本順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王吉娜沒有及時出庭,法庭宣布休庭。
李想覺得張本順的考慮也有道理,如果說因為王吉娜的出庭,而影響了張本順他們的生活,他也會覺得對不住張本順,而自己的劇本沒有了,敗訴了,大不了再重新開始,反正留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況且,關鍵是證人還有其他的人,比如黃石老師,比如宮城導演,這些人可以作為劇本寫作的有力證人。
因為黃石老師有一個好習慣,他把每天的工作的內容都要昨日記,沒想到這個日記竟然成了重要的物證。而對方的作者事先提供的寫作時間在黃石老師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