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感到焦頭爛額,在他心裏,季敏一直都是一位非常聽話的女孩,這次為什麼會違背劇場的禁令夜不歸宿,難道她交了男朋友,可想想又覺得不應該,因為在入團之前所有的成員都簽署過一份合同,合同中明確有一條叫做“戀愛禁止條例”的規定,這樣低級的錯誤她不會犯的。
李想正在胡思亂想,他突然聽到門口一陣腳步聲,心中一喜以為是季敏回來了,可當他抬起頭,看見的卻是陳帆慌張的模樣。
“找到了嗎?”李想問道。
“沒有,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還是沒有找到,她能去哪?”陳帆有些著急。
“他不是本地人,除了劇場的成員以外,這個城市應該沒有什麼親密的朋友。”李想分析著,一拍腦袋,吃痛的倒抽了一口氣。
“她該不會和粉絲有私聯行為吧。”陳帆說著看了李想一眼。
“私聯?”李想一愣,他想了很多種可能,就是忽略了這一種。
李想突然想起來,“私聯粉絲”也算是違背了合同,這是要被劇場開除的錯誤。
“不可能,季敏不是這樣的人,我再給她打打電話。”李想反複撥打著季敏的號碼,可是電話依舊是無人接聽的狀態。
李想將手機往桌上一扔,拿著外套走出辦公室。
季敏看著手機上李想的未接來電,有些出神,她不知道該怎麼跟李想說自己此刻的情緒,該怎麼和他說自己在粉絲家住了一晚的事情,也許這件事會讓自己被公司開除,或者,記一次大過。
“你怎麼了?”陳婧見季敏望著手機出神,但就是不接電話,有些不解。
“沒什麼。”季敏搖搖頭。
“你喜歡過別人嗎?”季敏問道。
“明星算嗎?”陳靖看著季敏露出了一個笑容。
“不,我是說,愛情,不是想象出來的愛情,是真實的。”季敏補充道。
“那沒有,我比較宅。愛上高達的可能都比愛上一個男人要大。”陳靖漫不經心的說著。
“這樣啊。”季敏看了一眼牆上掛的表,表示自己該走了。
陳靖有些戀戀不舍。
“我留了你的電話,歡迎下次來劇場玩,不過,不要跟別人說私下我們認識哦,那樣會被公司開除的。”季敏拉開了門。
“好的,肯定去!”陳靖開心的說道。
李想開著車一個人在街道上尋找季敏,突然他的視線被一個剛走出便利店的女孩深深的吸引住了。他把車開到便利店門口,堵住了那個女孩的去路。
那個女孩一愣,抬起頭看到是李想,暗暗懊惱了起來。
“你要鬧到什麼時候?為什麼夜不歸宿?”李想怒道。
季敏很想一下子把所有的委屈都說出來,可是她實在是說不出口,因為這件事實在太象是自己自作多情,說出來也是自取其辱。
“沒什麼,我喜歡。我喜歡夜不歸宿。”季敏低著頭暗暗說道。
“你喜歡?”李想徹底被激怒“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全公司的人都在找你,而你,一句我喜歡,就算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