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朗倫特久經世事,深知商場上的狡詐與無情,無論是家族留下的還是他自己開辦出的公司,他都大權獨攬,從開發到經銷,都被他嚴密地控製著,憑借著高人一等的商業頭腦,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對於有可能會觸犯人類的道德倫理等底線的問題,史密斯解開了他的疑惑,目前進行的克隆研究之所以會引發這個問題,是因為他們使用的胚胎幹細胞往往是先製造胚胎,提取胚胎幹細胞後再銷毀胚胎或者核轉移技術克隆生成胚胎幹細胞,即把體細胞的細胞核植入去掉細胞核的卵子中重新發育生成幹細胞。而薛雲楚主持下的研究已經將普通皮膚細胞的分裂發育功能重新激活,重新形成胚胎幹細胞,無需卵子的參與,因此完全沒有這個顧慮。可以說是一種極為單純的治療性器官克隆,但即便這樣,留在人的傳統理念裏的東西,想要靠科學解釋去除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當然這項技術很有可能遭到同樣封殺的命運,因為它有可能被用於複製其他人。這是社會最不能容忍的。史密斯說到這裏的時候也是無可奈何,因為他們已經在複製過程中。
那這項技術有沒有可能獲取專利,以帶來經濟上的收益?市場肯定是廣闊而利潤巨大的,光看每年接受器官移植和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以及醫院從中收取的巨額費用中就可以看出了,葛朗倫特在詢問完史密斯後想到。
他向手下的法律專家谘詢,他們提出,像這種屬於醫療方法的技術大多數國家不給予專利保護的,雖然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少數國家對醫療方法提供專利保護,但美國又立法禁止克隆研究,澳大利亞倒是在幾年前就通過了允許治療性克隆研究的議案,但在詳細察看了各國在生物技術方麵規定的專利法案之後,這種和克隆牽涉到一起的生物醫療技術很難申請到專利。允許研究是一回事,但立法保護研究成果是另外一回事。而其他的生物醫療技術就沒有這個限製,諸如基因治療、納米醫療技術等都有可能獲得專利保護。說到底這是因為這項技術有可能觸犯人類的道德底線和社會倫理,而且正如史密斯但有的一樣有可能被用於廣泛地複製他人,最起碼可以想到的是會給目前的DNA身份判定係統帶來極大的紊亂,直接導致後者的崩潰。
雖然聯邦政府本身不投資研究治療性克隆,但據他所知的還是有幾個財團同樣在進行這種研究,隻不過進展沒有自己這麼迅速。
這麼看來,公布了之後,自己能得到的利益也少的很啊,最大的影響可能就是會改變目前多數國家對克隆持的否定態度。
假如自己為了實驗保密去隱瞞這項技術存在的話,那些參與這項技術的研究人員肯定心生不滿,自己辛苦研究的成果得不到同行的肯定和相應的榮譽,即便自己能給他們多少金錢補償,恐怕也很難消除這種負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