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每個月我們還能拿到象征性的報酬。雖然錢很少,就幾十到上百,但也是對我們勞動的一種肯定。每個月的報酬都打到我們的賬裏,富一點的犯人看不上這點錢,但對於窮困的犯人來說,這點錢就是他僅有的依靠了。”
“在零幾年的時候,國家頒布了監獄人民警察六個嚴禁,其中就有不準打罵、體罰犯人。從此,幹部打罵犯人的情形越來越少,到2010年,這種現象基本消失了。
“所以說你們是趕上好日子了,現在和以前是大大的不一樣啦”王寶朝著吳莫急等幾個年輕些的犯人說道。
“以前的犯人沒有人權,隻能被動接受。現在的犯人權利多多,像申訴的權利,檢舉的權利,看病的權利,休息的權利等等,現在膽子大的犯人甚至敢跟幹部開開玩笑、耍耍性子啥的。其實隻要你不違規(違反監規紀律),幹部是懶得管你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對,”戴錢接著說,“大部分事兒都是犯人之間的內鬥造成的。現在的幹部大多處於一種旁觀和引導的狀態,改造主要靠自己,這也造成了犯人的兩級分化,想減刑的好好表現,不減刑的使勁作死。”
吳莫急平靜的說:“我是第一次坐牢,不管之前怎樣,但現在環境的壓抑、管理的嚴格、失去自由的痛苦,已經是對我們最大的懲罰了。而且哪怕被關在皇宮裏,我想也不會開心吧。”
另一個小犯人也附和道:“在這裏到處都是凶神惡煞的罪犯,好沒安全感,我好想回家。”
眾犯都鄙夷的看著他,心想:你他媽自己就是罪犯,還怕毛啊,因為年紀小就能賣萌啊!
這個小犯人叫葉清,犯的信用卡詐騙罪,被捕時還未成年,但在判刑之後滿十八歲,自然被送了監獄。據他自述,自己稀裏糊塗被堂哥拖下水的。那年,他中專畢業,堂哥讓他來廣州,到自己的公司幫忙,葉清就用所學的計算機知識為他哥開的公司服務,但並不清楚公司做什麼,以為是軟件服務公司。半年後,堂哥突然告訴葉清,公司被警方盯上了,要趕緊逃跑,給了葉清點錢就分道揚鑣了。
葉清有點發愣,沒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就一路晃啊晃,朝家鄉的方向遊蕩,手機號也不換。正當他快到家鄉的時候,警方聯係上了他,告知他犯罪了,讓他快回廣州自首,電話中他答應了警方。但他沒買到去廣州的車票,於是就先回家了。待了幾天才想起來要自首,趕緊去火車站,結果被守候的警方逮捕。
大家聽了真不知道該說葉清是天真呢還是無邪呢。理論上,回案發地自首是最好的,這是警方所希望的,但實在不行,就近自首也可以啊,即便受理會很麻煩。何況你還有廣州警方的電話,為何不主動說明原因呢?你是萌呢,還是純呢?
王寶安慰他:“都是被你哥坑的,不過就算你自首,也少判不了幾年。”
“對,想開點。”戴錢也說,“我還見過更慘的。之前有個獄友聚眾鬥毆,被開庭審理。他家人已經提前打理好了,隻要走個流程就可以判無罪。不料,獄友在庭上態度囂張,法官大怒,說其藐視法庭,最後判了他三個月。你說冤不冤,是不是自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