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你這個小妖精(1 / 2)

找了個咖啡館坐下,等服務生上來兩杯咖啡,孫小天才笑著問道:“萍萍,你哭什麼呢,遇到什麼難事了?”

如果她沒給自己打電話,像阿黃那樣的無賴,肯定不會放過她。

當然,也有自己的原因,如果不是許博華討好趙家,孟萍萍也不會陪自己進派出所了。

“我失戀了。”孟萍萍眼淚大顆大顆地落下,有幾顆眼淚滴在咖啡裏。

孫小天知道孟萍萍有個談了八年的男朋友,自高中開始,一直到大學畢業,二人感情一直很好。

“怎麼回事?”

這麼好的感情,又經曆了時間的蹉跎,應該是很堅貞的,怎麼說分就分了。

“他說厭倦我了,跟我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天哥,你說,這算分手理由嗎?”孟萍萍瞪著淚眼朦朧的大眼睛,楚楚可憐。

是啊,在一起太久,彼此熟悉,激情已被時光荒蕪。

一個沒有色彩、沒有波瀾的感情,已不屬於愛情了。

愛情的升華,或許是親情。

愛情經常比喻成花朵,香甜,嬌豔,卻經不起時間的炙烤。

有人說,親情才是婚姻維係的長久紐帶。

孫小天認同這個觀點,即使再好的感情,愛著愛著,也就淡了,乏味了。

“萍萍,他有別的女人了?”

“我不知道,應該沒有吧。他按時上下班,從不出去應酬。”

“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還愛他嗎?”

“我不知道。”

其實,孟萍萍也沒意識到自己的感情變化。

有句話講,物是人非。

人心是會變的,變心變心,如果不變,就不是心了。

“你看,你也不知道對顧桐是什麼感情。我覺得,你們分開一段日子,這樣也好。冷卻一下,即使最終走不到一起,對你們的感情以至於婚姻,都能負責。”孫小天勸慰道。

“可他出國了。”

“去哪了?”

“比利時。太遠了,我們可能不會再見了。”

這顧桐做事,倒也瘋狂。

“顧桐的母親身體一直不好,他去那麼遠,就不擔心嗎?”孫小天見過顧桐的母親,顴骨很高,雙眼犀利,是那種很強勢的女人,隻是命不好,一早,老公就死了。

跟這樣強勢的女人生活,恐怕很壓抑,或許顧桐的父親,就是這樣憋屈死的。

“他跟母親鬧翻了,說他一輩子都不會結婚,永遠不會。我一直讓他去看心理醫生,可他每次都會直勾勾地看著我,也不說話,很冷漠。每次,我都嚇壞了。”孟萍萍苦澀地說道。

尼馬,這家夥是對婚姻有恐懼症,或許是看到父親在母親強大的陰雲下,活得太難吧。

不過,這種男人也太沒擔當了,你不能結婚,早幹嘛去了,耽誤孟萍萍這麼多年,你不是毀人家吧。

“分了也好,萍萍,這些心裏有疾病的人,你即使結婚了,總有一天,你也會痛苦的。”想必是顧桐良心發現,再也不能耽誤孟萍萍了,這才遠走異國他鄉,孫小天明白他的心,一個對婚姻恐懼到這種地步,沒發瘋就不錯了。

“天哥,我辭職了。我能去你的公司嗎?”孟萍萍可憐兮兮地說道。

寧為雞頭,不為鳳尾。

孟萍萍不是不懂這個道理,孫小天笑道:“我當然歡迎了,就是你已經做了一家店的店長,為什麼要辭職呢?這對你的發展,未必就好。”

“我想在你公司打工,這先前不是對你說過嗎?”孟萍萍破涕為笑道。

“好,正好公司缺人,你明天就來公司吧。”孫小天隻好答應。

跟孟萍萍辭別後,就趕赴夏潔冰的約會。

就像瞌睡了,就有人送枕頭一樣,剛從派出所出來,就接到了夏潔冰的電話,恰好,孫小天正想找她呢。

開車去了人民公園,停好車後,見路邊有個小姑娘在賣玫瑰花,就買了一束,拎在手裏,走到人工湖邊,見柳枝搖曳,清風習習,午後的陽光,稍顯炙烈地燒烤著湖麵,秋陽竟然有些燥熱,遠遠就看到一身白裙飄飛的夏潔冰,宛如下凡的仙女一樣,好似要乘鶴飛去。

“夏小姐,等很久了吧?”每次看到夏潔冰完美的容顏,誰能想到這樣的女子,以前是見不得人的灰姑娘呢,孫小天送上一捧鮮豔的玫瑰花,笑道:“送你的。”

夏潔冰臉一紅,粉與白的輝映,吹彈可破的肌膚,修長白皙的脖頸,下巴尖尖的瓜子臉,一雙靈動明耀的眼睛,閃爍著智慧的光芒,接過玫瑰花,聞了一口,說道:“真香。都說了,叫我冰兒,難道孫先生不願意嗎?”

美女相約,孫小天怎能不欣然應允,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冰兒,你也別叫我孫先生,生份,叫我小天或者天天都可以,我同學、朋友都是這樣叫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