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真死人想複活(1 / 2)

靈魂,是一個人的根本,甚至有時候比肉身還重要,有傳說可以輪回。

當然對我而言重要的不是輪回,因為一個人幸福與否,是意識在作怪而意識就是靈魂,所以對方一直在提示我不值錢根本原因就是這裏。

我興奮著向著那些酒池肉林,但是心底又一道不**的身影浮現,那是我之前喊著我是石垚,我一定可以跳過兩米五的自己。

我想把這個自己從心底抹除,去用靈魂交易煙絲,可是我於是那麼想,心底的人影越來越多。

那幾乎是一個個我,是從我跳出去之前的我,接著是所有認識見過人的人影,演示著當時的動作神態和話語。

仿佛時光是倒流,慢慢的我來到曾經年幼的記憶,又是那個午後那條河流,餘蔓蔓冰冷浮腫的身體躺在河邊,我、肖雯潔、老九和李同狀站在一邊表情各異沉默著。

“我石垚一定找出凶手!”這是我當時沉默時候心中的嘶喊,“我發誓哪怕要去我靈魂,我也一定做道!”

啊啊啊啊……

這話回蕩在此刻我紛亂的心田腦海,感覺整個人要被撕裂一樣,我扯著自己的腦袋裝著床板。

頭骨與木板‘砰砰砰’的響聲環繞在我耳朵,卻進不去我的心裏。

“先出你的靈魂!”那個踩著我背脊梁的男子說道。

他的聲音無視此刻精神混亂的我,直抵我身體各處,像是一道鞭子抽打著我,讓隱約要擺脫煙絲的我,瞬間又被占據大部分理智。

這是一種一邊天堂一腳地獄的感覺,他的話和我自己的誓言,就這樣在腦海中撞擊著,撕裂著我的神經,分裂者我的理智。

“我是石垚,我活著我在人間!”

我大吼出來,瞬間眼前的畫麵崩塌了,然後變成一片血色的世界,我躺在血池上渾身黏糊糊,有一隻腳踩著我的腹部。

這隻腳隻有道小腿,上麵傷口血液不斷溢出來,紅色帶著一絲絲綠褐色,是剛剛在幻覺中我見到的煙絲。

當我神誌完全複歸的時候,我手迅速拿起泥刀咬破手指畫鎮符第一段,幾秒鍾一氣嗬成,泥刀散發耀眼的黃光和帶著我的意誌,在我手操控下拍飛了那隻踩著我腹部的腳。

符咒化成線條纏繞著腳跟著跌落在岩石上,然後燃燒起來散發惡臭味,還有一道靈魂的嘶吼。

“該死的小子,你不得好死,如果……”話沒說完就被鎮符蒸發了。

鎮符一般是鎮子,之所以燃燒是因為帶著我的意誌,當然那麼順利也是因為他望向靈魂入主我身體,讓靈魂之力跟我纏繞造成。

我喘著從血池站起來,果然跟我剛剛的感覺一樣,血池隻有五十厘米深,才剛剛漫過我小腿。

“找罪受!”我輕輕歎氣崴著腳上了岩石。

我歎氣不是對那隻腳和那個靈魂,而是吐槽自己,一開始我如果是直接走過去不跳躍,就不會跌落撞在水池下的地麵,人就不會昏厥被惡靈找到機會入體了。

上了岩石後我沒立即去棺材哪裏,而是站著等身上暗紅色血液滑落,再有我腦袋後麵有個包,疼得比小腿後腳後跟傷都比不上,我需要緩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