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黎明(1 / 2)

想著小時候看過的那些黑白漫畫,想著小時候吃過的兩分錢的汽水糖、五分錢的葫蘆冰棍,我忽然想接過李昕的那些東西,花一整天時間看五顏六色的彩頁、吃五塊十塊一包的零食。可當我剛剛碰到李昕遞過來的書,我竟不自覺的縮回了手。

“你自己看吧,哥哥不看。”我莫名拒絕了李昕的好意。

“我爸也不看,你也不看。”李昕嘟囔說。

“大人看大人的書。”我胡亂找借口搪塞說。當然,就連自己也不會相信這種借口。男人永遠長不大,永遠都會喜歡趴在泥上打玻璃球或玩著亂七八糟的玩具。隻不過,時間一圈圈轉著,年紀一點點長著,男人和所謂的男人要做的,就是不斷給自己加上漠不關心的表情。也許我們感興趣的並不是自己正在做的,而是自己曾做過,卻因為年紀無法再在別人眼前做的那些東西,一切隻因為自己的腦袋上頂了“男人”兩個字。

“找你姐姐陪你看。”我尷尬的補充說。

“我長大了,我不跟女孩一起玩。”李昕麵紅說。

想到現在的孩子對男女的事開竅很早,我笑著摸上了李昕的頭,“她是你姐。”

“那我也長大了。”李昕抱怨說:“我爸總說我小,什麼都不懂。”

“你記住多少東西,不代表你長大了。等你忘掉的東西比你記住的東西多的時候,你才是大人。”我拍著小家夥的肩膀說。

“為什麼?”李昕瞪大眼睛向我詢問。

我竟被自己的話嗆住,半晌找不到答案。我隻知道是這樣,我卻解釋不清。但我相信,一個男人在時間裏學會的、經曆的和笑過哭過的,並不是他的全部。一點點明白這個社會,一點點忘記這個社會,當心裏隻剩下唯一的那一點東西,那才是活著的全部,比任何都要珍貴的全部。隻不過,也許就如同老爺子的話一樣,沒有人會在死前明白到底什麼對自己最重要。他想看清身邊的人,我不需要,我隻想看明白自己,看明白自己到底需要什麼。

可我沒有這份信心。

閻王跟我喝過不少次酒,每次他都會講同一個故事。閻王的老婆也是位警察,懷著孩子的時候在市裏天橋看到幾個喝高了的小崽子,其中一個還坐在天橋欄杆上不知所謂的侃著廢話。閻王的老婆過去勸他們盡快回家,並拉扯欄杆上的小子,擔心他出意外。

真正出意外的反而是這位心善的警察。幾個小崽子借著酒勁把閻王的老婆推倒,欄杆上那家夥跳下來時又撞倒了剛剛爬起的女警。流產了。

閻王得知一切後,有些想不開,跟老婆離了婚。可惜,對於孩子,女人永遠比男人更忠誠。心裏發悶,沒兩年閻王的老婆就得了癌症,是從良性腫瘤惡化而來的。臨死前,閻王的老婆還拉著他的手,口口聲聲讓他好好照顧兩個人的孩子。

閻王告訴我,當時他在病床前一直抽自己的嘴巴,但始終沒有說孩子早已經流產的事實。

“到死了她還不知道自己孩子早沒了,傻娘們。”閻王每次也都會用這句話來問我,但我從未附和。

到死了,她都不明白自以為對自己最重要的東西已經早早的消失了,而他,到自己的女人死了,他都不明白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這些事我一直在想,我想我死前也許會希望陪著修鬼到沙漠看看那裏的犯人如何撈魚賣出小姐的台費,那是他最感興趣的;我想我死前會希望陪著二郎到監獄裏聽聽開飯前犯人敲著碗盆時的動靜,那是他最想聽的;我想我死前會希望攢夠錢給父親買所有他喜歡的那些讓我生厭的古書,那是他最想看的;但,我從沒想出自己到底奢望些什麼。

“別鬧你叔叔了,你叔叔還有事忙。”老爺子忽然打開門,笑吟吟的衝李昕吆喝。

“叫我哥就行了。”我取巧的借機下台階,看了看李昕手裏的零食和漫畫,起身離開了辦公樓。

“今年開春狗場配種掙了四百多萬。”叫上連巡離開狗場時,連巡不無嫉妒的說:“借肚子生個孩子才五百一千的,找條狗來一腳(一腳指種狗配種)就得上萬。老爺子不愛折騰,要是換我,我就溜條狗出去送點錢,拿個什麼獎牌回來,一腳就得十萬起。”

“操,誰叫咱生不出狗來的?”我笑著搖頭,“咱要是能操出來狗崽子,咱也不用出來混,躺炕頭睡覺就行了。這狗一年配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