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被立為孝宗大王的李淏現在回想起那份條約來,心中不由對當時的心態感覺到好笑。仿佛一個沒見過世麵的人,總在擔心被騙,結果白白失去大好機會。
就在回到宮中的當,他仔細研讀了一下那份“意向書”,並沒有一字一言關於“繳餉納貢”的條件,完全是一些雙方合作的項目規定,甚至有些事情的提及讓李淏更是心動不以。尤其是將為朝鮮李家裝備出一支完全由火器武裝的軍隊,並會在今後的扶桑作戰中作為同盟軍使用。
如果有了一隻這樣的軍隊……騎在馬上的已經成為孝宗大王的李淏心中的歡喜,如同今日的陽光一般明媚。
李淏領著一般臣子,連續幾對於神州城提供的“意向書”進行了仔細研究。這一份“意向書”不但包括了軍事、經濟、資源甚至包括了雙方通航及商業交易的部分原則。
軍事方麵:
先,雙方將建立“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朝鮮將向神州城動的除中國本土以外的作戰中,派出兵力參加,戰爭結束後獲得的利益將以所派兵力數量為比例分配。
其次,朝鮮向神州城所屬的對馬島軍事基地,提供大量的糧食、銅、鐵、錫、鉛等等物資及原礦,而神州城則向朝鮮提供一些“先進兵器”,並幫助訓練新式軍隊及相應軍官。其餘“先進兵器”以優惠價格向朝鮮供應。並轉讓“連火槍”槍彈及“效飛神弩” (不包括軸承等主要部件)及“紅衣大炮”等老舊火炮新型開花彈的生產技術、設備。
再次,朝鮮將將提供濟州島領土作神州城軍事基地,作為對應條件神州城將保證每一位朝鮮合法的李氏君王不被推翻,並在朝鮮君主的繳請下進入朝鮮幫助平叛及剿匪,但未得到邀請前則不進入朝鮮。
最後,神州城方麵同時向他們這裏派出技術人員,對朝鮮所要求的城市的防務進行改造,改造過後可以使城市防禦水平提高十倍不止,完全可以防禦滿清的入侵。同時向給朝鮮指定的重要城市提供四門用於防守的“1647年火型-L火箭炮”,但炮彈由神州城供應。
政治方麵訂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為依據,互派常駐官員及使者,互相及與最惠國待遇等條件。
經濟方向則提出相當數量的合作計劃,有共同開始扶桑金屬礦藏資源及商品交易、完全相互免稅等原則,並就辦學、商業、旅遊、漁業、工業等等方麵展開合作與交流,最為主要的一點是朝鮮版的神州真理報將要在朝鮮各城市之中行。
雖然有一些條件並不符合以儒家學立國的朝鮮人的需要,然而現在他們的孝宗皇帝完全倒向神州城。一些重量級朝臣則由於神州城的暗中收買,完全傾向於神州城。所以作為這份漢城條約前身的“意向書”多數條款都得到朝鮮李家的通過。
朝鮮,作為未來的“亞太公約組織”第一個加盟國從此時開始就和神州城進行全麵、全力的合作。僅僅幾年之間,政治、經濟、軍事、工業、教育各方麵都獲得的長足展,很快成為亞太公約組織中除了創使國一一中華神州聯邦以外綜合國力最為強勁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