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在水裏直往下沉?難道水地下有個妖怪同行。仔細感覺了一下,沒發現啊!那怎麼感覺自己成了塊石頭一樣的?
洗幹淨了,我上岸又研究了半天,先試著跳了一下,再用拳頭打了幾下樹木。最終得出結論——這星球密度大概隻有地球的三分之一。
這個有意思,我赤身裸體地狂笑了一會。
現在洗白白了,總覺得檔裏涼颼颼地。看來人做久了,染上了壞毛病。原來做狼精時候久沒有過這感覺。
不管如何,還得先弄點什麼遮遮,可惜了我儲物戒指裏就沒帶衣服。當初隻想著輕鬆過關就是仙人了,誰還穿俗世衣服?所以隻在戒指裏裝滿了吃喝之類地東西,為的是萬一思念起凡間來,好有個念想。(其實就是饞麼!另外據說凡間地煙酒什麼的,在仙界很吃香,也可能這貨準備拿上去搞公關。)
小湖泊是周圍所有動物飲水的地方,我就守住這,誰先來誰倒黴。我扒它的皮DIY一件皮草穿穿。馬上我就現出原身——和牛犢一樣大的一隻銀色巨狼。
一邊等著就想啊:你說這如今我也算是半仙了,怎麼就沒學會揮一揮手,采下一片雲彩變成衣裳穿?正在胡思亂想,就有獵物上門了。
長耳朵,三瓣嘴,紅眼睛,三角型的頭,前腿短後腿長,怎麼看都是一隻兔子,除了個頭。
作為一個幾百年以兔子做為最喜愛食物的資深狼族,我見過各種各樣的大兔子,惟獨沒有見過眼前這大到和一隻羊或者豬能比重量的兔子。
這……這還叫兔子嗎?
耐心的觀察讓我發現了它是食草的,不再猶豫,我從藏身的草叢中猛撲了過去。就算你和羊一般大,我不是也如牛犢一般麼?
我知道所有的食草動物都是最機警的,但是我沒想到在我鋒利的前爪割開兔子喉嚨之前,它的嘴裏竟然吐出一團火來。
“我呸!”兔子傷口上的皮毛翻卷著,頭向後背成一個大大的彎在地下彈著腿,它的脖子被我割開了一半,氣管和血管都斷了,眼睛也朝上翻著。
那團火打中了我的臉,爆裂開的火焰沒有傷到我一根毛,卻讓我大吃了一驚。
我狠狠的用前爪按住兔子的腦袋,把頭湊到它跟前叫到:“你以為你是個什麼東西?還想用普通的凡火燒我啊。”
死透的兔子卻不能回答我,留下我一個在那裏生氣。
太扯淡了,一個差點混到仙人級別的妖怪,竟然給個吃草的家夥嚇到,這說出去還有什麼臉混。
我變到人身,喚出爪刃,把那個破兔子剝了皮。這爪刃可是我用自己的狼爪練的,戴在拳頭上,中間長兩邊短三條黑色泛著光芒的刃尖,端的是鋒利無比,陰險毒辣,不知道曾經有多少強橫野獸飲恨其下。
你還別說,剝了老大一塊皮,足夠我製造好幾個皮草大褲衩。
兔肉當然是烤熟了吃下肚子。沒吃完的全收拾進儲物戒指裏,浪費是很可恥滴。
最後隻剩下一個兔子腦袋,還瞪著倆眼珠瞅我。氣得我把那個死不瞑目的兔子腦袋給刨成了兩半,裏麵竟然有個核桃大小的東西滾了出來。
在草地上擦幹了血跡,我發現這是一個漂亮的紅色水晶,多麵的棱角反射著火光,好象一團火焰在裏麵跳動著。
牛有牛黃,馬有馬寶。沒有聽說過兔子腦袋裏長水晶的,樣子還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