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個人(下)(1 / 2)

第二天上午,遊戲中依然沒有任何收獲。那個叫王良的NPC猶如根本沒有出現過一樣,根本就沒有絲毫關於他的消息。而我卻在其中接了十來個小任務,十分的瑣碎。

中午,我對宿舍其他人留了個紙條,說:“我今天中午有事要出去,就不在學校裏吃飯了。”

在遊戲中已經和桃花約好,於是下了樓,等了不到三分鍾,她就帶了一個文件夾走了過來。

“我們打車去吧!”她指了下身後的那兩個保鏢,說:“讓他們坐那輛車去。”

“恩,走吧。”

我接過他手中的小包,拉了她的手,出了校門。

招了輛出租車,桃花說:“去**路的**律師事務所。”車開動後,她對我說:“這個是我前段時間已經聯係好的,我的這個聲明也是在他們的幫助下寫的。”

“我看下,行不?”

“行啊,我覺得這樣寫已經很完整了,該放棄的讀放棄了。你看還有什麼要補充的沒?”

我哦了一聲,然後打開文件袋,拉出她的那個聲明看起來。聲明不多,隻有兩頁,上麵主要是記錄了桃花自願放棄家族的繼承權,並不與家族公司再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整個聲明很簡潔,但是該有的都有了,這個律師事務所還不錯。

“沒了,這就行了。至於你和家人的關係,我想伯父伯母也不是需要你來養老的人。隻是這樣,可能會讓你和家裏的關係很緊張的。”

“唉,”她臉上一陣寂落,“緊張的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再說,長痛不如短痛。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為了那點財產繼承權去把自己的一輩子搭進去的。”

她這樣一說,我也隻能安慰她。

人與人的感覺,總是相差很大的。也許在她父母看來,這婚姻算是幸福美滿了,但是在當事人來說,卻無疑是個枷鎖。當手段更激烈的時候,矛盾也就到了爆發的邊緣。

她並不是不愛自己的父母,可是,我能理解她的想法,愛父母不等於要按照父母的意願走自己的人生。

車停下後,開車的師傅說:“三十六塊。”

我寄了一張五十,看桃花的臉色很差,就說:“不用找了。”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原來律師事務所外邊已經站著一大堆人了。四、五個體大腰圓的保鏢簇擁著一對夫婦,都在四十出頭,男的看上去不怒自威,有一股上位者的氣勢,很平靜;女的則滿臉焦急,擔心的不斷張望。

在他們身邊站著一個帥氣的青年,一身西裝,在他們身邊說著話。

“伯父伯母?”

“嗯,”桃花猶豫了一下,“過去嗎?”

“走吧!該說的總得說清楚。”

我們下了車,桃花的母親一看見女兒,立刻哭著撲了過來,邊哭邊說:“花花,你怎麼這麼不懂事呢,我和你爸給你找的這門婚姻多好,可你寧願離家出走也不答應,多傷我們的心啊……你答應媽媽,跟我回去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