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哪能受得了?
結果,陶紅記就失去了自由,每天窩在草堆裏,吃喝拉撒都在裏邊,比坐牢都難受。有幾個好心人過來勸說,都被老頭兒打回去了。無奈啊,有人舉報到村幹部那裏。
村幹部集資將老頭兒買陶紅記的錢湊出來,把陶紅記救出來了。她這才得到了政府部門的關心。立案調查她被拐賣的事實。老頭兒年紀也大了,又在村幹部的開導下主動放了陶紅記。所以,就沒怎麼追究。可是,盡管如此,陶紅記還是不記得自己的家了,那個雲南的山區,少則幾百個縣,多則上萬個。到哪裏去找自己的媽媽呢?
陶紅記就輾轉來到了A市。在洗車行幫人洗車。於是,遇到了善良的李大哥。李大哥也在托人幫忙找陶紅記的家鄉。找她的媽媽。可是,半年多了,一點兒消息都沒有。還有警察立案的事情,也是沒有進展。著急啊!
成嘉豪聽著這個苦命女人的訴說,心裏百感交集。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竟然還有這樣的事兒?
有的至少十幾年前就有了。不然,為什麼拐賣兒童婦女要判刑呢?,還是重罪好不好?
可憐的陶紅記啊!
成嘉豪跟趙靈兒很快根據陶紅記的敘說,推算出來事情發生的時間。急切的,祈盼的,想要解決問題。
時光機悠哉悠哉,轉啊轉的,很快來到了陶紅記16歲那年的村莊。隻能用不堪入目來形容,這裏真的沒有諷刺的意思,隻是太心酸了。見過希望小學的人,爬過天梯的人,親手參與過天梯的修築的人,真心的最有發言權。好吧,比程一鳴他們所在地希望小學原本的所在地還要窮。真真的是鳥不拉屎的地方……
桑心,除了桑心還能怎麼樣呢?
——有靈力啊!
趙靈兒想的是,如果真找不到陶紅記的家人,哎!不管了,管她找不找得到呢,如果找得到,算了,不管找得到還是找不到,都要集資,把這裏好好的整頓一下,全部搬出去也不現實啊!新聞上不是說,有一個雲梯的結構,全部都是用不鏽鋼的材料做成的,孩子們每天上學放學都要自己爬,最小的才五六歲,那麼艱苦的條件,他們都沒有放棄自己生活的家鄉,根,憑什麼現在要求這裏的哈尼族老百姓離開呢?
於情於理都不合適的,好不好。
轉悠了不少村莊,就是找不到對的人。陶紅記的媽媽呀,你在哪裏啊?哎!為啥就能把自己村子的名字給忘了呢?這真讓人無法理解啊。
“有什麼無法理解的?”成嘉豪感應能力頗好,“你想啊,十六歲,也不大,咱們十六歲的時候在幹嘛?她遭遇的每一件事情幾乎都是致命的傷害。所以,人一旦傷心絕望,就會選擇性的遺忘一些自己認為沒有價值的信息,因為每次她受傷害的時候,心心念念的都是自己的媽媽,媽媽所在的小山村,而且每次都是以失望收場。她就會選擇性的刻意不去想,時間久了,自己都會忘了。都已經十幾年了。這個時間對於突飛猛進的現代化社會,已經很久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