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會的第二天,李彥隻是去點了個卯,便悄悄地溜出去玩了,下午更是臉都沒露。不過由於天氣惡劣,雨水過多,很多地方的航班暫時停飛,一直等到第三天的下午,李彥才坐上直飛天澤的飛機。回到天澤,趕到家中,已是晚上七點,天色已經暗了。
饑困交迫的李彥打開家門時,悲催地發現,停電了,冰箱裏倒是有些麵條,但李彥也隻有電磁爐,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又不得不要跑出去吃了。
“我記得有留電費卡給陳卉的——”李彥剛走出門,想了想,忽然覺得哪裏不對,下了電梯,掏出手機,找出陳卉的號碼,遲疑了片刻,還是撥了出去。
“陳卉,我是李彥,你在哪?我忘帶鑰匙了!”李彥隨口找了個陳卉沒辦法拒絕的理由。
“在步行街,東口!”陳卉的聲音柔弱無力,似乎很不想跟李彥講話。
“哦,在逛街嗎?我現在過去找你,你準備往哪個方向逛?”李彥細心地問了一下。
“沒有,我在這發傳單,到了路口就能看見我。”
話音剛落,李彥就聽見話筒裏傳來嘟嘟嘟的聲音,陳卉掛了電話。
“發傳單?”李彥記得陳卉已經回銀行上班了的,怎麼又去發傳單了,不過仔細想想,卻有合乎情理,也更加確定了自己的猜測。
來到步行街,李彥遠遠地看著陳卉,她戴著一頂牛仔色的鴨舌帽,她似乎很喜歡戴帽子,上身一件寬大休閑的黑色短袖印花T恤,下身深色牛仔的九分褲,勾勒出其腳臀完美的弧線。耳朵裏塞著耳麥,背上背著一個小書包,手裏拿著一疊長條形的硬紙殼,眼見有人走過,就發一張出去。
隻是動作有些僵硬,應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有些放不開手腳,人也顯得極沒有精神,而且她站得比較靠邊,人來人往的,並沒有幾個注意到她,而且即便她將傳單遞到人麵前,也多是拒絕的,有的人,傳單剛拿到了手上,走了兩步就隨手扔掉了。
傳單,作為一種廣告模式,在營銷手段日益多元化、網絡化的今天,依舊有著它頑強的生命力,很簡單,因為它成本低,任何一家小的單位,甚至個人工作室之類的,都可以用得上。而且,相比於其他的營銷手段,傳單不一定會比其他的方式收益少。
當然不是像陳卉這樣,在公眾遊樂的地方做這件事。
宣傳單,本身就是帶有功利性的,人們會有一種本能的排斥,更不可能花費消遣娛樂的時間來接受與了解它。隻有極度無聊的人,才會把它當作寶一樣地去研究,這樣的人,這樣的地方,才是宣傳單能發揮它最大作用的地方。
不過,陳卉無需了解這些,她現在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的傳單都發完而不是直接扔掉,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陳卉”李彥上前打著招呼。
陳卉的臉色有點泛白,從頭到腳,鬆鬆垮垮的,似乎沒有半點力氣,聽到李彥的聲音,點了點頭,沒有說話,從口袋裏掏出鑰匙給李彥。
“吃飯了沒,一起吃晚飯?”李彥接過鑰匙,裝著隨意地問道。
“我傳單還沒發完!”陳卉的語氣明顯比電話裏弱了幾分,眼神中有些許期待,但更多的是灰色的無奈。
李彥點了下頭,將陳卉手裏的傳單拿了過來,眼見有人走過,馬上堆起燦爛的笑臉,將傳單硬塞到他們手上,口裏還不停地念叨:“幫忙扔一下,謝謝!幫忙扔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