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錯愛(1 / 2)

金三果然是戰場上的奇才,治軍的悍將。不到半年功夫,眾將士升的升,降的降,撤的撤,殺的殺,王朝軍隊在他的鐵腕下已緊緊的擰成了一根繩。不到半年功夫,王朝軍隊在他的銀槍直指下打退了匈奴無數次進攻,收複了大半城池,更是士氣大漲,軍心大穩。現在的匈奴軍隊已經被壓製到了邊境一隅,‘殺神’金三的威名又一次在朝野上下被津津樂道,提起金三又不得不提他麾下的另一員虎將。

如果說金三是戰場上‘神’一樣的存在,那個人就更像一個‘傳奇’。有傳聞說他出身貧寒,最早隻是在廂軍服役的一個小兵;有傳聞說他原是一個殺豬賣肉的屠夫;還有傳聞說他本是江湖中人......

關於他的傳聞中提到最多的還是他那把刀,資料總彙是這樣描述的:刀名‘怒斬’,重六十四斤,長五尺,形似馬非馬,刀鋒所過之處鬼哭狼嚎。更異之處在它見血變紅,刀體暴長。色愈濃,殺意愈強;刀愈長,殺氣愈重,死在這把刀下的胡虜不計其數。

※※※

遠在千裏之外的張世和金三卻無從得知這些,此時的張世正站在營外的山坡上遙視著無際的夜空,不知從何時起他喜歡上了這塞外的夜空。他的雙眸幽深如古井,清澈如靜泉,明亮如素月,悲憫如蓮華,漆黑的長發亦風卷起,在空中放肆地飛舞著,仿佛一朵盛放的墨蓮。現在已是晚秋時節,雖然神州大地上擁有著同樣的星月,卻隻有在這裏,那蕭風冷月交織下的淒美更讓他覺得動容。

匈奴軍隊被壓製到了邊境一隅,暫時按兵不動,已經好久沒有感到這樣放鬆了。想起當初從草原回來,在驃營的日子沒有過多久,金三就慢慢給他加起責任來。從驃營指揮使,到今天的都虞候,不到半年連升數級,這在王朝的曆史上也是很罕見的吧?當他這樣問金三的時候,金三隻說了一句“非常時期需施非常手段”。不過這半年見金三的“非常手段”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張世殺人的手段也愈見殘酷狠辣起來。在張世看來,權勢不僅僅是權利和享受,也是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他現在才明白,這也許才是當初為什麼金三肯做一個區區驃營指揮使的原因吧!

張世想著,等戰事息了,紅泥小火爐上,溫上一壺好酒,桌上擺上一碟花生米那該是多麼愜意,現在才覺得這樣的日子分外彌貴。像這個時候,人們工作了一天,各自拖著疲乏的身軀回家。家家升起了炊煙,人人圍在桌前晚膳,孩子們在門前嬉戲,撲抓遍地的點點流螢。天空布起了會眨眼的星燈,戶戶點亮了會流淚的燭光。溫馨無比,無比的溫馨。

這時一件披風落到了他身上,他知道一定是霖鈴,卻並沒有回頭,依然那樣站在風裏。這半年,他並非不明白霖鈴的用心。從草原回來後,她就恢複的女兒身,也再沒有上過戰場,並說要留在自己身邊照顧飲食起居。張世不置可否,戰爭本就是是屬於男人的,禁軍也有女眷隨營的習慣,所以她留下也沒什麼不妥。可真當她一心一意為自己熬粥,縫衣的時候,那雖然可口的粥在張世心裏竟成點點苦澀,那合體有致的衣服穿在身上竟成縷縷不安。從根本不懂得膳理,沒有拿捏過針線的她到能熬出一碗可口的粥,縫出一件合體的披風,這裏麵的酸楚張世一一看在眼裏。可張世除了不安就剩下苦澀,隻因自己對她多的是憐惜,多的是像兄長般的感情,卻不是愛。

隻因他的愛早已經隨‘飛雪’劍一起掩埋了,從那天他就想,不會把愛再給什麼人了。如果說有一個也隻是他自己!雖然後來飛雪又回來的,可自己卻隻剩下有限的壽命。從草原回來後以這功力全失的身體,在戰場上要不是怒斬,也許早就死了。所以他打定主意,即使死也要轟轟烈烈的死在這沙場之上。以前辜負過別人,辜負過自己,現在張世的心裏早已無情,愛情現在已經不屬於他,所以他不會再讓這一切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