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法律營救(1 / 2)

第四十六章、法律營救

普蘭塔父子碎屍、拋屍案,因轟動一時而廣受公眾觀注,公審大會選在神廟聖山腳下的大劇場舉行。這劇場的回音效果極好,必保舞台正中的人能把每一個字句送到觀眾耳中——這場公審絲毫不走樣地執行了由古雅典立法者棱倫創立的,被稱為“赫裏埃”的公民陪審製度。

所謂公民陪審製度——巴克特拉城每年都采取抽簽方式從三十歲以上公民中選出六千名公民陪審官,每次庭審就由這六千人中再選出五百名陪審官共同組成陪審法庭。這五百名陪審法官現下就坐在最前排,被告人的罪與非罪就由他們以投石子的方式決定了。

德高望重的前執政官菲利普斯,是這一次大陪審團的首席法官,庭審由他來主持。這當然是精心安排的,現任執政官有這樣的權利。需要說明的是:這種審判隻適用於城邦公民,奴隸是不受這套訴頌製度保護的。

而被告一方,辯護人由榮譽公民蒙勁擔任,他曾是巴克特拉城債權人,因平定米諾頓家族叛亂而聲名大噪,有影子執政官之稱——據說也就是這位賽裏斯商隊首領破獲的普蘭塔父子碎屍、拋屍案。他怎麼又成了被告的辯護人了?這還不算完,還有更震撼的呢,現任執政官羅德修斯將會做為被告的證人傳喚到庭!

消息風一樣傳遍巴克特拉城,哈哈,這真是一場陣容超豪華的審判!人們拭目以待!

被告被押進扇形的會場了,座無虛席的觀眾台上響起一陣噓聲。緊接著不知是什麼人起的頭,滿場的噓聲又被“嗵嗵嗵”的口擬音所取代,旁聽席上的觀眾齊齊地做出捶搗的動作!

作為辯護人隨同普蘭塔先生入場的蒙勁臉色愈加陰鬱!這就是民意,他今天所要做的就是逆民意而動——蒙勁知道這樁案例的——十多年前,有一人的妻子因難產而死,這位因悲痛而不顧一切的丈夫,因不甘心而瘋狂的準父親,偷偷挖出已經下葬的妻子,剖開她肚子試圖救出自己的“孩子”!結果他這瘋狂的舉動被人發現了,這位可憐的男人被判褻瀆神靈,給投入石臼中活活搗死了!

嗵嗵嗵,旁聽席上捶搗動作不停,擬音更響。

——不用說,走在前麵的訴頌人也知道這個案例,他必然會引用這個案例的!蒙勁與他有過接觸,這是個不好對付的家夥,他對巴克特拉城的法律條款爛熟於心,他是個堅定的執法者,他不會輕易妥協的。

與訴頌人一樣,今次大陪審團的法官,個個是個固執己見的人,他們曾共同參與製定了現有的一些法律條款!他們當然是現有法律秩序的維護者。因而羅德修斯對法律營救普蘭塔執悲觀態度。為這倆人還有過激烈的爭吵——“聽上去你的辯護發言很感人,但你錯了,秦!你不要試圖去打動陪審法官!他們的神經足夠堅強,不會為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流那怕一滴眼淚!他們站在你麵前不是為了聽故事,是要維護秩序!”羅德修斯很少言辭激烈地對蒙勁講話,即使是在他逮捕普蘭塔遭到蒙勁阻攔時。

“還有那個公共訴訟人,他的名子叫盧比由斯,他平常的職業同我一樣是一名治安官。他之所以多次被指定為公共訴頌人,是因為他在庭審中的綽號——鱷魚!知道嗎,他像鱷魚一樣死死咬住嫌疑人不放,直到把他們送上斷頭台!”(不要混淆公共訴頌人與公訴人的概念,後者在中世紀後才會出現!有興趣的可以自行上網查資料,這裏不浪費大家時間)

戴陽不耐煩了,“我說蒙小子,咱就多餘扯這個!搶了普大夫一走了之,誰還攔得住咱們?!唉,要是老曹那班弟兄們在就更好了,不過咱倆也沒什麼不行的,噢,應秀姑娘和蒙丹妮也能派上用場!老羅——”老戴斜眼睨著巴城執政官,“你還不至於去告密吧?”

“啊呀,老戴,你就別添亂了!哪是萬不得以的手段!我們現在還是要爭取法律營救!”蒙勁十指插進頭發裏,扭絞撕扯著,還真給他糾住了什麼,“羅兄你說他們要維護法律秩序,是嗎?別忘了在人製定的法律之上還有神的法律,就是天條!這到是讓我想起了一出悲劇——安提戈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