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有不止一人提出了校園暴力這個問題。
其中,尤以上滬市作協代表方文子為最!
在大會召開不久,方文子就以校園暴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以及提案。
“這幾天有幾條新聞讓我陷入了沉思,相信大家都看過,也是現在社會最廣泛關注的。
起因是優豆上的一篇名為《訓狗》的視頻,幾名中學生毆打另外一名中學生,手段極其殘忍血腥,腳踹,撞牆,澆水,最狠的是無視個人尊嚴無視同學情分讓人下跪,算是典型的校園暴力。
隨即受害人以悲泣者的身份唱了一首《像我這樣的少年》,迅速紅遍網絡,緊跟著校園暴力開始引發關注,而隨後,一飽受校園暴力的孩子,決定以死引爆校園暴力的關注度,所幸最後被歌手悲泣者救下。
然而這並沒有結束,隨即,就在昨天,悲泣者在學校被施暴者再次毆打,直到現在並沒有蘇醒。
這是這幾天校園暴力引發關注的具體過程。下麵,我用一首詩歌來開始我的陳述。”方文子歇了一口氣,隨即念起了王越在貼吧寫的《麵朝大海,春暖花開》這首詩,緊跟著說道:“這是一首單純直白質樸,但卻包含著濃厚感情的詩歌,在座的各位可能聽說過,這是一首貼吧傳出來的詩歌。我不知道各位覺得這首詩怎麼樣,我個人感覺,這是一首經典,一首足以列入教科書的經典!
可是你們能想象嗎?就是這樣一首詩歌,卻出自一個十幾歲的少年之手!出自一個每天飽受校園暴力,現在還躺在病床上昏迷的悲泣者之手!
這是一種何等的胸懷,又是能用一種什麼詞彙才能形容的少年天才!可是他的經曆呢?
我隨便查了一下,發現很多國內的學校,尤其是三四線城市,那種因為種種原因,而校風不是很好的學校,這種嚴重的校園暴力行為真不算是多麼的罕見,而且很難得到嚴懲。
2015年5月份,京都一起校園暴力,導致一名男生受到重傷,左側****破裂被切除,受害者自殺身亡,施暴者呢?被少兒所關了三個月,賠償6萬元。
2015年7月份,上滬市6名學生毆打一名學生,導致其精神分裂。施暴者呢?僅僅賠償了一萬五千元,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2015年12月份,湘南市一名女生,對班裏同學長時間毆打導致其精神失常,花費超過30萬,一個花季少女被毀了,施暴者女生僅僅賠償了一萬八千元,沒有承擔刑事責任,有的隻是一張檢討書完事。
這些僅是極小的一部分,但卻讓人極為驚悚。
成年人殺人要判刑,可是未成年人呢?犯罪成本低的讓人無法想象!
我不想去指責誰,因為執法部門往往也被錯誤的社會輿論給綁架了!不就是學生打架嗎?怎麼能判刑呢?他們還隻是孩子啊!
這種觀念仿佛根深蒂固,一般就是賠點醫藥費,調節調節,情節嚴重的關上幾天,可能一個人叫上幾個,十幾個一百幾個親戚一起去鬧一鬧,然後完事。
未成年暴力犯罪比例如此之高,又是毆打,又是拍****,還傳到網上到處都是,得不到嚴厲的懲罰,這叫法不擇少!
但是社會在變,這幾年有多少人因為未成年三個字鑽了空子,18歲已經不能算做有無正確判斷力的基本標誌了。現在的小孩普遍早熟,打架鬥毆時有發生。既沒有人管,也沒有人敢管,這樣下去的話,後果無法想象!
當我們對這些如此喪心病狂的行經進行寬恕的時候,誰來為那些悲慘的受害者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