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記(2 / 2)

他的生活條件其實比我還好,我父親在一家公司當高企,就是領導那類,月薪好像有一萬多,而且年終還有點分紅。母親在家鄉教書,高級教書自然有很不錯的收入。他家就比我家好很多,他父親自己創建一個公司,不過在南方。他母親好像什麼也不幹,在家照顧老人和他弟弟。

我和他都同齡,但是他弟弟,好像還不到十歲,他老爸真有功夫。真羨慕人家都四十多歲了,既然對這件事還有能力,這件事是不是也遺傳啊?

剛才去廚房倒了杯茶,我隻喜歡喝清茶,不喜歡和飲料和酒類。聽見他在屋裏跟女友談情說愛,看樣到是很恩愛的樣子,估計也處不了幾天,誰人家多情呢!我到是喜歡對門的美女,可是美女不在家,有時還看不見,這算不算是一件鍾情?

我估計是,喝了口茶睡繼續寫這幾天的遭遇。

來北漂已經七天了,前幾天父母在的時候,住的是酒店,到名勝古跡也遊玩了,也消費了。現在好了,就剩自己一人,工作還沒找到,真有點生氣帶脾氣。不過今天給老媽打電話說了一聲,也就是問候一下。老媽自己是告訴我注意身體,而老爸的意思是錢的事,不需要自己考慮,要好好生活就行,這件事我能不想嗎?現在一想都有點生氣,我都多大了?在有幾年就三十了,人都說人過三十天過午,在過幾年就有兒女了,難道我靠老爸養我一輩子?

哎!誰讓我是北漂中的一員呢!不過這也很好,早上雖然沒有應聘到工作,不過我很享受這裏的生活節奏,起碼知道自己要做什麼,這就是生活吧?現在時間都已經晚上十一點多了,北屋的好友還在跟女友談情說愛,而我,隻能對著電腦寫一些自己的生活日記,還真是不一樣?什麼我也認識一位美女,然後結交一段時間,然後在然後,是不是很好呢?

我好像想多了,誰讓我是男人了?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男人要壞,誰都不愛。我雖然不能做壞蛋,但我很願意做小人,這件事不犯法吧?嗬嗬。起碼有個生活目標,這到是很有趣的一件事。不過結婚這件事好像自己說了不算,沒有美女或者愛人,這件事自己能成嗎?自己好像辦不成,不過我會努力,爭取在北漂的這段日子裏,接觸一位美女,最好是對門那位美女姐姐,我很喜歡。

寫了這麼多還有點累了,今天就到這裏吧!生活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誰知道未來會是什麼樣呢?自己也沒什麼愛好,也就是看看小說,聽聽音樂,至於喝酒抽煙這些事,還真不喜歡。隻是現在的時間不允許而已,財寶金鼠寫的《末日正煞神》很不錯,有時間在看吧!

明天還得去應聘,寫日記這件事還得堅持,要不然老媽會問我,到老了你能知道過去多少?我想用日記的方式記錄過去的我,也許會有想不到的收獲,誰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