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該簡介有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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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哥何許人也?來來來,且聽我娓娓道來。

光哥鼻子略大,原因是上麵長滿了青春帥氣疙瘩痘,外加過敏。這貨模仿人家流川的發型,但真沒人家冷峻的麵龐,所以視覺效果有點太不忍賭——遠處看就像一朵長了大鼻子的大蘑菇。他這會兒已經戴上了眼鏡,哎,小學時太過頻繁的偷玩街機,報應啊報應。差不多就是這麼一人兒,在我們哥幾個中最憨厚,最老實。

光哥屬於非典型牆頭草,我認為這個評價很中肯。一來這家夥確實很少有主見,二來雖然他擺來擺去,卻不讓人生厭。

話說那是96年的冬天,我們幾個大院一起兒長起來小孩兒頭一回鬧矛盾。我年齡稍長,又是孩子王,必然被當做了靶心,當時他們一幫人聯合起來批鬥我,說我做事太強勢,為人太霸道,總之就是一句話:不和你玩兒了!不過就算千夫所指、局麵被動,對方施以美食、街機誘惑,光哥也不曾言他,而是牢靠的站在我這一邊兒。那時我就想,光哥是真金白銀的仗義,其他暫且不言,羊肉串這等絕頂美食都沒能策反他,此人隻是大義!好兄弟,一輩子。

誰知,終究是我太天真,三朝不見友變敵——也怪我自己,關鍵時刻掉了鏈子,局勢剛穩住就發燒請假,還一病就是三天。那天我蹣跚的走進教室,光哥故作埋頭狀,我就知道,這家夥“叛變”了。

說的有點嚴重了,咳,10來歲的孩子哪來的矛盾,哪來的拉幫結夥,說白了就是成長的煩惱,鬧鬧脾氣。沒幾天,我們就又恢複了十幾天前的團結和友善。隻是萬事有開頭,必有一二三。我後麵又有三位小夥伴不幸中槍,這是成長的必選項吧,讓我們這幫獨生子女收回霸道,學會包容。

上述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一起玩耍的一共五人,四人中槍,一人幸免,你問該人姓誰名誰?必須是光哥。他總在合適的時間出現在合適的位置上,哈哈,這熊孩子每回站隊都太合適了。

光哥還是一悶騷,但絕不示弱的主兒。這要從小學大院兒門口的羊肉串攤兒說起。剛才我預熱了一下,點名這是絕頂美食,這是發自肺腑的食客體驗。小學那會兒,我們的零食多半是“三不知”產品——不知原料,不知生產日期,不知會不會鬧肚子。譬如五分錢的粘牙糖,一毛錢的小食品,二毛錢的無花果,這是多詭異的食材,多肥碩的膽量啊。所以,羊肉串對於我們這幫孩子,絕對是奢侈的享受,畢竟那時的羊肉,真是羊肉。

每逢周三、周六,我們都會依約準時在攤兒前集合,集五人之財力飽餐一頓,說白了就是:“大爺,來十塊錢的,再贈兩串脆骨唄?”每人分到手裏不過才4,5串,能吃過癮嗎?肯定不過癮。所以我們可以想法兒接近最極致的享受——多撒辣椒,讓火一樣的味道,挑逗味蕾。每每我們四個都會把串兒撒的通紅,然後慢慢的把肉擼下,縱享舌尖著火的快感,很過癮。但光哥實在對辣椒不感冒,上回強撐著一陣亂撒,一通猛擼,第二天大嘴巴子腫得像香腸一樣,倒是和鼻子相得益彰。自此,光哥再不與我們為伍,站在“辣椒串男”的行列。不過總得來點噱頭吧,要不很沒麵子,五個人擼串,四個人一樣,一個人特別。那個特別的,多半被定義為“不行”,或者“有病”,很憋屈。光哥可吃不了這氣兒,吃不了辣椒,還吃不了鹽嗎?你們把串兒撒紅,我就把串兒撒白!我嚐過,口味真的太沉重了,但光哥依然故我,畢竟,這是悶騷男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