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3章 一二八淞滬抗戰(五)(1 / 3)

廟行、江灣戰鬥

第19路軍在吳淞地區奮勇抗擊日軍期間,國民政府正秘密地進行旨在停戰的外交活動。2月6日,何應欽致電吳鐵城:“吳淞為我長江門戶,萬一繼續進行(抗戰),日人必以全力破壞,或企圖占領,彼時門戶洞開,戰區擴大,以後和、戰均難”,“能以外交方式,根據英美調停早日得以解決,實為計之上者。”同日,在國民政府要求下,駐滬英國海軍艦隊司令克萊出麵調停,並提出了中日停戰及劃定和平區的辦法,分交中日雙方。中方主張抗戰的外交委員會中的郭泰祺、顧維鈞等人認為上海問題應與東北問題共同解決,而克萊僅關心上海租界安全問題,反對與東北事件聯係,遂形成僵局。日方則因增援的陸軍即將到達,斷然予以拒絕。調停失敗。何應欽於2月9日致電吳鐵城:“日陸軍源源而來,戰事若再持久,我方必失敗無疑,請兄力排眾議”,“乘我軍在優越地位時設法轉圓停戰,萬勿猶豫,致逸良機”。接著,何應欽派陸軍步兵學校校長王俊、軍政部次長陳儀與先至上海的日軍第9師團參謀長田代皖一郎直接商談停戰事宜。蔣介石也於13日指示何應欽:“滬事以十九路軍保持十餘日來之勝利,能趁此收手,避免再與決戰為主。其辦法如下:(一)如日本確無侵占閘北之企圖,雙方立即停戰。(二)停戰條件須雙方各自撤退到相當地點。中國軍隊退出地方,由中國警察維持。”但是陳銘樞卻認為王俊的議和活動“誠屬徒然”,不可能使日本停止侵略,因此一方麵要求第19路軍不“為任何當局所搖奪”,要堅決抗戰;一方麵致電蔣光鼐說:“調停成功固善”,但“不抗則無外交可談,一抗之後,其影響所及,必更獲極大之價值”。

2月13日下午,日軍第9師團長植田謙吉中將率其第1梯團(第6旅團),在海軍第1水雷戰隊的護衛下到達上海。當晚在艦上與第3艦隊司令官野村吉三郎、上海總領事村井全鬆等舉行了聯席會議,會後發表以下聲明:“本師團長根據師團任務,決定與海軍協力,迅速拯救我僑民脫離困境。為此,將盡量避免無益的交戰,而以和平手段達到目的。但如有妨害本師團執行任務者,必將采取果斷措施,決不躊躇。”這是對中國軍隊發出的戰爭威脅。15日,其第9師團第2梯團亦陸續抵滬。

第19路軍偵知日軍增兵情報後,蔣光鼐當即電告何應欽:“我雖欲求和,而日寇無誠意。為民族生存,圖國家體麵,隻有決心一戰,請令飛機排除萬難,速來前線參加戰鬥,並設法在最近期內,另調援軍一二師前來。”

14日,軍政部奉蔣介石命令,正式頒發命令:以京杭兩線的第87師、第88師等部隊改編為第5軍,任張治中為軍長,並率軍官學校的教導總隊、炮兵學校的山炮隊,和軍政部直屬的地雷隊、鐵道炮隊加入第19路軍戰鬥序列,歸其指揮。蔣介石這時已感到:“日既在滬不肯撤兵,我方隻有抗戰到底。故此後軍事開展究竟至何如程度,均難逆料。”由此可見,中日交涉再次失敗,國民政府別無選擇,隻有抵抗一途。

2月18日9時,增援到滬的日軍部署完畢,植田通過英國公使蘭浦森的斡旋,日參謀長田代少將在法租界中日聯誼社與第19路軍代表範其務參議會見。田代要求第19路軍撤退,範當即拒絕。於是植田在當日下午向第19路軍和上海市市長發出最後通牒。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國軍隊應即從速中止戰鬥行為,於2月20日午後7時前,將現據之第一線撤退完了,於2月20日午後5時以前從黃浦江西岸,由租界西北端連絡曹家渡鎮、周家橋及蒲淞鎮之線起算,黃浦江東岸由連絡爛泥渡及張家橋鎮之線起算,各從租界向北20公裏地域(包含獅子林炮台)內撤退;

(二)日軍在撤退區保有飛機偵察權;

(三)日軍在中國軍隊撤退地區派調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