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淩晨1點30。
夜店Wonderland的三樓。
王燦迷迷糊糊的從昏睡中蘇醒,發現自己出了一身冷汗,渾身上下全部濕透。
這是什麼味道?
王燦掀起衣服聞了一聞,臉瞬間就拉了下來。
“我艸!哪個混蛋把酒撒我身上了!?”
王燦急忙從地上爬起,想要找到事件的元凶。可是當他看清大廳裏的情況時,整個人都淩亂了。這是什麼情況,怎麼所有人都在躺屍裝死?難道是傳說中的行為藝術?
王燦踢了踢身旁的一個老外,他手裏還抓著一個酒瓶,看來他就是那個凶手了。
“哥們,醒醒。你們玩快閃呢是不?”
快閃是‘快閃行動’的簡稱,是新近在國際流行開的一種嬉皮行為,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簡單地說就是:許多人用網絡或其它方式,在一個指定的地點,在明確指定的時間,出人意料的同時做一係列指定的歌舞或其它行為,然後迅速閃開。
眼下這種情況,除了快閃,王燦實在是想不出任何其他解釋。
“我其實挺欣賞你們的行為藝術的,但你把我衣服弄濕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王燦知道快閃一般都是嚴格規定時間的,他們的行動不到時間不能結束。見這老外沒反應,王燦還隻當他入戲太深。
“喂,哥們!我跟你說話呢!?能不能尊重一下人!?”
王燦就像一個人在演獨角戲一般。
“艸!裝死是吧!?行,那我就等到你們結束,這事絕對沒完!”王燦拿那人沒有辦法,隻好罵咧咧的去尋找活動負責人,“誰是這裏管事的?趕緊出來,你們攤上事了!”
王燦在三樓轉了一圈,驚訝的發現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人居然都在躺屍。木秀於林的感覺令他很不安。
要不然,自己也繼續躺下和他們一起裝死?等等,自己為什麼用了‘繼續’兩個字?
臥槽!差點被這群人給搞忘了,自己是從地上爬起來的!自己剛才居然暈倒了!?
王燦這才想起,自己剛剛做了一個噩夢。心有餘悸的醒來後,卻又發現不記得夢裏的內容了。王燦隻記得那夢挺恐怖的,絕對是個噩夢無疑。
“唉,看來這幾天實在是太忙了。等今天的工作結束,自己一定要好好休息幾天,別為了掙錢再把命搭進去。”
王燦自言自語的說完,開始在大廳裏找起醒著的人來。
“難道就自己一個觀眾?真奇了怪了,怎麼一樓和二樓也沒有動靜?”
王燦突然發現這事真的很詭異!
這可是夜店啊,音樂呢!?震耳欲聾的音樂聲怎麼不見了!?
難不成整個夜店都在搞快閃!?是不是今天有什麼主題活動,自己冒冒失失的跑來送餐,結果稀裏糊塗的參與了進來!?
一定是這樣的!
王燦雖然這樣安慰著自己,但是鴉雀無聲的夜店實在是令人毛骨悚然。王燦最終決定這單不送了,衣服被弄濕的事情也算了。他現在隻想迅速的回到自助餐廳,開車回家吃包辣條壓壓驚。
至於這一餐,誰愛送誰送,反正自己不伺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