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下午,空氣中彌漫著清香,一點點綠色就顯得分外鮮豔。
於真剛吃了後悔藥,隻是藥效猛烈了一些,所以當他發現自己光溜溜的坐在石頭上的時候,除了發呆,還是發呆。
森林很美,跟之前一樣,一隻不知名的蟲子對著他的屁股狠狠的咬了一下,猛的一個激靈。
真的跟之前一樣,隻是少了褲子和衣服,外加一個登山包。
眼睛恢複了靈動,神誌也從懵懂中清醒。“這是哪?”於真問自己。
幾分鍾前,自己還背著背包,哼著小曲搜尋一處寶藏,現在卻光著身子,坐在石頭上,這已經超出了他能理解的範圍,不就跨越了一條小河嗎,怎麼就這個樣子了。
捂著重點部位四處尋找,從方圓二十米到五十米,終於在小溪出口看見一堆衣物,隨水波上下翻滾,三兩步蹦到水邊,隻見一股清澈的溪流緩緩地在草叢中流淌?
於真收回自己的衣服,包括鞋襪,口袋裏的香煙早已泡的發麵了。還好有兩支打火機,至於手機,早已經魂飛魄散了,還好背包裏有一個備用的老人機。擰幹衣服,攤開晾在旁邊的石頭上,於真長長舒了一口氣,終於不用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還給我,便再無所求了,至於錢包,沒什麼用了,隻當留個懷念,夾層裏那個女孩,隻有下輩子在追了。
生存是第一位的,於真攤開雙手,看著這雙白嫩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轉頭看著水中那熟悉的稚嫩麵孔,於真露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費力的從樹上掰斷一根硬幣粗的木棍,不時抽草兩下,給自己壯壯膽。終於在一百米遠的草叢裏翻出一條軍綠色的帆布帶,於真眼睛一亮。
沿著小溪,攥著綁在包外的兵工鏟,深一腳淺一腳的走著,想起一些事情,頭大如鬥,心亂如麻。雖然知道地球上有些古怪的地方可以改變時間的進程,也在網上看到過蟲洞的問題,懷著一絲希望。
於真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戀家的人,父母,朋友,還有那正在追的女孩構成自己心頭最堅固的堡壘。如果隻是距離的麻煩,他不認為是麻煩,天擦黑的時候,當沿著來的方向,走了近兩倍的時間,看著眼前望不到邊的綠色,他的心哇涼哇涼的。
“賊老天,你TM玩我啊?”於真罵罵咧咧的,摸摸幹扁的肚子,廢了九牛二虎之力,看著手裏寸許的小魚,一頭的黑線。
打開背包掏出已經用的泛黃的小鍋,熟練的撿來一堆柴草,提溜著工兵鏟就近挖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菜。作為一個經常在野外露宿的老鳥,沒多久就煮了一鍋亂七八糟的東西,胡亂的灑了一撮細鹽,就著野菜艱難的咽了下去。
作為一個地地道道的吃貨,對於這樣的材料,也感到無可奈何,畢竟,能分辨出來沒毒就可以了,至於好吃,簡直就是奢望了。
黑夜終究是來臨了,躺在吊床上,久久不能入睡,靜下心來,麵對未知的世界,心頭一酸,兩行清淚雨水般的落下,想起再也見不到的親人,即使那不怎麼熱愛的故土,此刻也顯得彌足珍貴。
早晨起來,肚子又咕咕叫起來。半大小子吃窮老子,於真又回到這令人尷尬的年紀。
路,在哪?魯迅說過,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這地方除了自己連個人毛都沒有。
不管了,於真決定沿著小溪自己開路。走了不到一裏路,於真就氣喘籲籲,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體力,背著三四十斤的包,何況還沒吃早飯。
臨近中午的時候,餓的實在受不了了,沒形象的趴在水邊灌了兩口,利索的支起鍋子,也算是老天可憐,撅著屁股挖野菜的時候,無意的發現一窩鳥蛋,美美的飽餐一頓。
溪水在一處地勢高的地方,轉了個彎,向東流去,千條溪流彙大海,這條小溪也不例外。於真隨著這條小溪走了七天,除了樹越來越少,草越來越稀,地上還是看不見人的痕跡。
空氣中帶來各種各樣生命的氣息,大自然是如此的美麗。
於真徹底崩潰了,半個月了,半個月了。
親愛的人們,你到底在哪?
別留下我一個人!
於真仰麵躺在草地上,眼睛像開閘的洪水肆意流淌。
一步之遙,滄海變桑田。
清晨,一聲憤怒的吼叫,震的鳥獸四散。於真梗著粗紅的脖子,拿著工兵鏟,對著一片齊人高的野草,瘋狂的發泄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