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幾天吧。好了,菜都上來了,先吃飯吧!”林晨說道。
說話間,服務員已經把菜送了上來。
林晨每次點菜,總是一大桌一大桌的上。
對於那些成功的上流人士來說,吃飯,就要細嚼慢咽。一來優雅,而來嚐味道,這才叫享受。
但對於林晨來說,那都是狗屁。真正的享受就是大塊喝酒,大塊吃肉。而且有多少吃多少發,反正也撐不死人。
對於他來說,真正的享受就是吃遍天下美食。所以,每次上菜,總有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分量很足。
又是一大桌的菜,分量特別的足。兩女倒是沒吃多少,而林晨,則是比豬還要更勝一籌,風卷殘雲的,全部一掃而空。這一幕,看的收盤子的服務員都幾乎驚呆了。
可問題是,這麼多的東西吃下去,林晨的肚子就是不見得鼓起來,這真的讓人很難想象,他的肚子究竟有多大。簡直就是肚裏乾坤嘛。
“好了,小月,今天就讓我送你回家吧!”吃完了飯,天也完全的黑了下來,已經是晚上八點過了,林晨說道。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吧,你還是送靈嫣回去吧!”景月說道。
“嗬嗬,她也住在醫院裏麵,這麼近,沒事的。況且就她現在的身手,比男人還要不像女人。她不去欺負人就算好了,沒人敢動她的。倒是你,大晚上的一個人不安全,我送你回去吧!”林晨站起身來,毫無商量餘地的說道。
“嘿嘿,師傅說得對。我就是女中豪傑,巾幗英雄,穆桂英之流,誰敢欺負我啊!”若是別人被說成比男人還要不像女人,必然會大怒。但方靈嫣不一樣。這在她看來就是一種誇讚,當下揮著小拳頭說道。
景月見勢,也有些無奈,道:“那好吧!”
出了餐廳,林晨攔下了一輛出租車就送景月回了家。
景月的父母見送景月回來的是林晨,都加以挽留,盛情難卻,林晨又在景月的家裏麵坐了一下,陪景月的父母說了一些話,這才離去。
至於另一邊,方靈嫣聽到了林晨的誇獎,卻還真的有一種找人一試身手的想法。
於是,她就專門找那些比較混亂的地方走去。
來到一處紅燈區,這裏有著一排房子,門前都站著一些穿著妖嬈的女人。年輕的有十六七歲,甚至更小的。而年紀大的,甚至還有四五十歲的,簡直各式各樣,應有竟有的。
這種地方,通常來說都比較亂。畢竟在這種地方攬客,這些女人也需要照著的。而在這裏,每天這個時候,也總是會有著一些混混看場子。
這些混混看到漂亮的女人,都會經不住的歪歪,然後報告上去。上麵的人就會想辦法。要麼把女人據為己有,要麼直接弄來這裏工作。
恰好,方靈嫣在這裏就隻是遊走了一圈,立即就被幾個混混看到了。
於是接下來,不用說,麻煩就開始接踵而來了。
她本來就堪稱絕色,再被林晨的玉顏膏一改變,更舒適宛如天仙降世。那些混混,魂魄都被她給勾走了。
她不過走了兩圈,就被人給包圍了起來。
“吆喝,美女,長夜漫漫,來這裏走動,是不是找工作啊?哥幾個來給你麵試麵試,要不要?”剛被包圍了起來,立即就有一道猥瑣的聲音傳來,笑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