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趕緊跑回了宿舍,幹淨利落地換上了一身黑色的運動裝。
說到底,在這種鬼地方,穿這一層皮並沒有什麼卵用,而且也會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方便行動。我相信控製著行屍的人不是一般的罪犯,至少他應該很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在挑戰警察。
行屍,死去後自己會走,並且還會呼朋引伴的聚在一起,我是絕不相信的。
我相信這些行屍背後一定是有什麼人,通過某種還未普及的手法操控著。想要真正不讓這行屍禍害行凶,徹底的平息,就一定要揪出背後的凶手。
即便隻有我一個人如何?即便一個人,我也依舊不會放棄我的信念。
雖然這邊疆之地,警察平日裏是從來也不配槍的,但這並不代表沒有槍——在林粼辦公室旁邊的一個房間,如果沒有看錯,一定是一個警械庫。
我找來了林粼,開門見山的向他明說我要配槍。
而他自然是立刻拒絕,推了推眼鏡,意味深長的語氣說道:“這種事情誰都沒有見過,你還是直接在居委社跟我一起待命吧。”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說白了,就是慫,怕擔責任。
要知道,雖然法律有規定,在緊急情況下警察是有開槍的合法權利的,但是這並不代表什麼時候都能開槍,開槍後任何責任都不背負的。每次開槍之後都要寫報告,還得把蛋殼撿回來,否則事兒就麻煩了。
這樣做自然是為了約束某些警察濫用職權,可同時也造成了現在一般基層警察配槍困難,開槍困難。
我作為林粼所裏的警員,說實話,倘若我用槍出了什麼事兒,他這派出所所長也會被直接擼了的。
“這個案子在白天你已經全權交給我了,出了任何事兒,責任都是我擔著,”我有些著急,“你到底配槍不配槍給我?”
“這…我覺得還是沒必要,老實在居委社呆著比較安全。”
這話我一聽,一下子怒了,如果警察都為了自己的安全而畏畏縮縮,那又怎麼能保衛人民的安全?我想真正的證明自己,我不是一個沒用的人,我對得起國家對我的培養,我也沒有忘記那日我在國旗下的宣誓。
而且我覺得,行屍雖然是死人,但也是人,應該也沒有徐樂他們說的那般可怕。隻要不是傻逼被行屍包餃子,拿著槍,一定有機會找到這其中的幕後黑手。
三公裏,如果真的是一直向這裏,行屍應該離龍澳已經沒多遠了……
沒辦法了………
我迅速的將手勾住林粼的脖子,然後順勢移到他身後,微微用力,“配不配?”
林粼終究還是服了軟,老老實實的帶我來到警械庫,打開最裏麵的一個防爆保險櫃,裏麵隻有一把轉輪手槍,上麵布滿了灰塵,估計是從配下來到現在從未使用過。
我趕緊將轉輪手槍拿在了手裏,簡單用旁邊的擦槍布擦拭著。這槍隻有12顆子彈,但是對於龍澳這個邊疆派出所來說,幾年都不一定用上一顆。
警用槍械原本是54,後來變成64,然後又成了92.而這種轉輪手槍則是這兩年怕出事兒才下發配備的。射程近,穿透力差,但是不容易發生貫通傷害。
“你真的決定一個人去追凶?”林粼突然換了一個語氣問我。
我點了點頭,檢查完槍械,將子彈全都拿出來後,準備出去的時候,林粼卻突然從背後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猛一回頭,卻發現他居然一改往日我對他高傲的印象,畢恭畢敬的給我敬了一個禮,“或許我的確是有些自負,不過這一次,你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