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媛氣呼呼地霸氣道:“你和這種小人廢什麼話,別讓我再看見你,老娘直接找人剁了你。”
這時,警察扒開人群進來了,見此場麵嗬斥道:“幹什麼,幹什麼,這是怎麼了?”
白凡指著梁媛道:“這是個瘋子,你看把我撓成什麼樣了,趕緊把她抓起來。”
梁媛心裏早有準備,往前一步伸出手道:“一人做事一人當,是我撓的,這種不要臉的狗東西見一次打一次,帶我走吧。”
馬哲且能讓連累梁媛,擋在前麵道:“和她沒關係,是我幹的。”
“對對,是他倆個。”
警察都迷糊了,揮了揮手道:“走走走,都帶走,回所裏解決。這是幹什麼,擾亂公共秩序,趕緊散了。”
一直未說話的孟瑤終於開口了,聲音沙啞地道:“警察同誌,和他們沒關係,是他自己不小心的。”
“別廢話了,趕緊散開,回所裏再說。”
白凡急得要趕飛機,看了看手表道:“警察同誌,我要趕飛機啊,就是他們動的手,現場的人都可以作證。而且上麵還有監控,不信你們去調查。”
“那你到底解決不解決啊?”警察不耐煩地道。
白凡憤憤看了一眼,道:“我真的要趕飛機,馬上要起飛了。”
孟瑤站出來道:“我跟你們去。”
白凡不可思議地道:“你瘋了嗎,我們一刻都等不及啊。哎呀,算了算了。”說完,回頭指著馬哲道:“告訴你,這事沒完。”
在助理的推搡下,孟瑤一步三回頭進了候機廳,無奈而迷茫的眼神似乎絕望,眼見就要消失在視線中,突然喊道:“馬哲,等我回來。”
馬哲心如刀絞,目送她湮沒在人群中。
盡管白凡沒追究責任,他倆依然被警察帶回了派出所。在詢問中,梁媛始終嘻嘻哈哈,不時地捂嘴偷樂。
警察沒好氣地道:“你還能笑得出來,看把人家撓成什麼了,你這是犯罪知道嗎?”
梁媛停止笑聲梗著脖子道:“我是律師比你更懂法律,什麼犯罪,頂多算違反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並罰款。但對方沒有追究責任,你也不能把我怎麼樣。再說了,我還受傷了呢,看把我的腿都打瘸了,你去把他逮起來啊。”
警察目瞪口呆,上下打量道:“喲嗬,不光腿腳利落,嘴皮子也夠利落的。知道不知道你在擾亂社會秩序?”
“什麼叫擾亂社會秩序,你把法律條文給我複述一遍。你也記不清吧,全稱叫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糾集3人以上,而且要特別賣力積極實施犯罪活動,造成一定損失,你說我占到那一條了,光人數就不夠,再說我也沒特別賣力,下手太輕了。下手重點,非打死他不可。”
梁媛三言兩語把警察說得啞口無言,馬哲一旁硬憋著沒有笑。麵對懂法律的,警察也不敢怎麼樣,批評教育了幾句放了。
出了大門梁媛興奮地道:“馬哲,剛才那幾巴掌打的解恨不解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