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塢州,某酒店。
如同困獸般的馬哲並不知道遠在上海正發生著驚天動地的大事,他已經通過股東大會選舉正式成為同華公司董事長,估計他做夢都想不到。
馬哲依然躺在床上無聊地用指甲摳著牆皮,幾日成效明顯,已經摳出指甲大的小洞,再待個一年半載的,中國版越獄就誕生了。
人待在密閉的空間裏容易煩躁,甚至產生幻覺。兩天了,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第一天好歹有人審問,之後再無人過問。飯點時間工作人員放下飯就走,一句廢話都沒有。馬哲心裏始終擔心著父親的身體,可外界的情況一概不知。
馬哲猛地跳下床,拚命拍打著玻璃窗,急躁不安道:“同誌,你們到底想幹嘛,啥時候能放我出去?派出所拘留都不超過24小時,我現在都待了快72小時了,這叫非法拘禁懂嗎?等我出去後有權力到法院起訴你。”
工作人員翻了個白眼,繼續敲著二郎腿無聊地看著報紙。
“我說話你聽到了沒?”
工作人員忍無可忍了,啪地把報紙重重摔到桌子上,起身道:“有本事你去告啊,別在這裏胡咧咧。”
馬哲瞪大眼睛道:“告訴你啊,別欺負我不懂法,你們現在幹得每件事都是違法的,誰賦予你們權力審問我了?濫用職權,非法拘禁,限製人身自由,侵犯健康權,每一條刑法都清清楚楚寫著,趕緊把我放了。”
工作人員怒了,拿起毛巾繞過來推開門,把毛巾往攝像頭上一搭,揮舞著拳頭衝了過來。
常年坐機關的那是馬哲的對手,好歹是練過散打的。一個躲閃,反手抓住後衣領使勁往上一提,另一隻手掐著脖子頂到牆上,道:“現在又多了一條罪,故意傷害罪,攝像頭堵上了,信不信我弄死你?”
工作人員大口喘著粗氣拚命叫喊著,在走廊口把守的警察聞訊趕來,抓著馬哲操起警棍狠狠劈來。
馬哲正好無聊,陪這群大爺好好玩玩,活動下手腳。即便是警察也不是他的對手,動作敏捷,招招要害,三下五除二製服了。正當他得意時,走廊裏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豎起耳朵仔細分辨,無法辨認來者何人,但通過聽覺判斷,肯定不是審問自己的男子。
警察爬起來匆忙跑了出去,伸開手臂攔著道:“你們是誰,沒有彭書記的命令誰都不準進來!”
“瞎了你的狗眼,趙書記都不認識?”
警察放下手臂難為情道:“趙書記,不是我不讓您進,是彭書記……”
趙鼎元黑著臉嗬斥道:“滾開!”說著,一把將警察推開,邁步走了進來。
四目相對,趙鼎元神情複雜,而馬哲像沒事人似的撓頭笑道:“趙書記,您來了?”
趙鼎元環顧一周道:“這是怎麼回事?”
工作人員嚇得雙股打顫,怯怯地道:“趙書記,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