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死者的前言
1、哢嚓
棺材落下來,砸在我頭上。
哢嚓。
那是頸骨折斷的聲音。
這個聲音我熟悉,很像恩人收留我那天,我折斷野兔脖子的聲音。
恩人躺在棺材裏。
是我殺了他。
現在他的棺材殺了我。
2、看透
死後我才發現,人一死,就什麼都知道了,包括你活著時搞不懂的事。
關於我的死因,有人說是恩人顯靈報複我。
死後我問過他,他說他沒有這樣做。事實上他不恨我,反倒可憐我,因為我掙紮了一輩子,還是活得很低級,他的一片苦心都白費了。
有人說我死於惡有惡報。
死亡降臨那一瞬間,我也這麼想過。
現在明白了:都他媽扯淡!不錯,我是惡人,但我絕對是小惡人,從九品凶手。一大串惡人,封官拜爵有之,壽終正寢有之,最大的惡人還當了皇帝!我如果惡到底,不去良心發現抬棺材,怎麼會死得那麼窩囊?
一連串惡人加起來,就是你們後代說的多米諾骨牌,我隻不過是最後一塊。
不間斷的坍塌,不取決於牌,而取決於推手。
甚至在推手之前,還有擺牌手。
擺牌不就是設局麼?
局從來沒有停過。
我這張牌,不過是大人物落在局上的一粒皮屑。
3、混建康
我叫王良。
這個名字看字麵挺好,聽起來有歧義。
它像魑魅魍魎中的那個魍魎,又像是“忘良”,好像天生就是魔怪和沒良心的畜生。
在我殺了恩人之後,這個名字成了我狼心狗肺的證據。
假如我父母親讀點書,對音韻講究一點,也許就不會取這個名字。
準確地說,假如我有一個確定的父親,我也許就沒有這個名字,因為父親十有八九根本就不姓王。
我母親都不知道我父親是誰。
江東總是亂哄哄的,外祖父一家一直在逃難。逃著逃著,就隻剩下母親一個人。
她最後逃到了妓院裏。
她隱約記得那幾天每天都有好幾個男人光臨,大部分都是兵痞。
就算她能精確鎖定我這顆苗來自哪顆種子,她也說不清種子的主人是何方神聖,因為沒有那個妓女會記住嫖客的姓名。
她自己姓隋,讓我姓王,大約是想顯得來自大姓人家。王家的確是大姓,不過他們盛於晉,衰於宋,到齊的時候,已經泯然眾人。齊朝最火的姓當然是皇家蕭姓,我估計她想了想沒敢取。至於“良”嗎,我猜她總想著有人花錢贖她從良。
她沒等到這一天。
她病死那年二十四歲,我七歲。
我不怎麼想她。因為一想起她,就會想起暮色降臨後形形色色的男人,還有他們留在屋子裏的味道。
我覺得她的每一個毛孔裏都是那種味道。
不過等她死後,我才知道有個媽媽多重要,哪怕是一個卑賤的妓女媽媽。
她死後,我就在建康街頭混。
混,就是乞討、偷竊、鬥毆加隨便什麼地方倒頭就睡,就是你發現這個世道上好像沒什麼好人,就是你活得像蛆蟲,隨便一個有權有錢或者有力氣的人,都可以踩死你。最為可惡的是,跟你一樣潦倒的人,不會因為同是街頭淪落人就對你客氣,他們也找機會欺負你。
從那以後,對於人性善這種說法,我都隻用鼻子哼一聲。
等我死了,看得更透了,我連哼一聲都懶得。
4、混不下去了
混在建康,唯一可以信賴的,就是自家兄弟——拳頭和腳。前者用來打,後者用來跑。該打就打,該跑就跑。
我最驕傲的是理論上不打比我弱的人,但如果他們犯賤,不自量力地撩撥我,我也會把他們打得見了我就繞著走。
我像所有流浪狗一樣,很容易嗅出誰的牙齒更尖利,從不招惹我幹不過的人,無論是地痞還是官差。
但他們會惹你,因為他們和我的區別,是專門欺負活得不如他們的人。
遇到他們找茬,我就躲;躲不開也不能打到底,虛晃幾招趕緊跑。
就這麼連打帶跑地混,到十五歲出頭時,沒人敢惹我了。因為我終於練到打和跑都一流。更為關鍵的是我的心磨硬了,足以用來磨刀。整個建康城都知道我是個瘋子,隻要一動手就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