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XX,男,28歲
采訪時間:2010年8月4日上午10點
(鄭XX自喻是“爛泥蘿卜”。這是一句當地俗語。緊接在後麵還有一句是“洗一段吃一段”,意謂某個人對人生沒有要求,像踩西瓜皮那樣,滑到哪算哪。這“蘿卜”應該是特指那種長長的胡蘿卜。在我們蘇北老家,胡蘿卜在饑荒年代是填肚子的主要食品。因是黃色,又稱黃蘿卜。比現在城市菜場賣的紅色胡蘿卜要甜脆。農民常常到地裏把蘿卜拔出,用鏟鍬刮去帶泥的皮,就直接生吃,是不用洗的。)
我感到我進來(指坐牢)最對不起的是兩個人,一個是我的母親,一個是我的女朋友。我老家在鎮江丹徒的農村。父母就生我一人,從小他們特別慣(寵)我。我13歲時父親就去世了,靠母親把我拉扯大。父親得的是肝癌,記得去世那天我還在學校上學,中午放學回到家,見一輛救護車把已奄奄一息、無法救治的父親拖回來。父親麵色像草紙灰黃,皮膚的毛孔裏往外泛水,醫生不讓靠近,怕傳染。一會兒吊瓶裏的水不動了。父親的身體僵直了。母親和我號啕大哭。
父親生病期間,為治他的病欠了幾萬元的外債。為還債,同時也為了解決我上學的學雜費,母親就外出給人家當保姆。在課堂上,一想到我的學雜費是靠母親當保姆一點一點地掙來,我就頭疼,聽不進老師都講些什麼。讀完小學,我就決定不再上學了。
母親的命真是硬。她後來改嫁了一個男人,就是我的繼父。才三年,繼父牙疼,到鎮醫院一檢查,生的是白血病。母親自己也因為勞累,腰椎間盤突出躺倒了。我勸媽媽去治病,她搖搖頭堅決不肯去。我知道家裏沒錢付藥費。我止不住眼淚水“啪啦啪啦”往下掉。站在母親床邊,看著有病強忍不去看的母親痛苦的表情,我心裏暗暗發誓:我一定要自己想法子掙錢養家。
17歲那年,我到丹陽的鋼圈電鍍廠做裝修工,一個月可以掙到1200塊錢。繼父也在這個廠當鍋爐工。我拿到工錢全都交給繼父支付家用,他再每月給我兩三百塊做生活費。我幹活很賣力,第一年被廠裏評為先進個人。這個廠現在還在辦,如果我堅持做下去,說不準掙的錢現在可以買房子了。但鬼迷心竅,我卻成了小偷。
我第一次犯錯誤是撬了同事的抽屜,取走了他剛發的1600元工資。我發的工資交給繼父了,繼父給我留下300塊零花。我要押車送一批貨到青島,身邊想多帶點錢,知道同事把剛拿到的工資鎖在抽屜裏了,就把鎖撬了。想起來我是窮怕了,一念之間就動了偷同事工錢的念頭。同事發現錢沒了,馬上到派出所報案。我從青島一回來就被派出所抓去了。被關了6個月放出來。老板讓我再回到廠裏繼續做,被我拒絕了。我感到無臉再回去麵對同事。
我換了一家廠,到丹徒鎮的印花廠打工。但這家廠的效益不好,每個月隻給400元現金,其他就用廠裏銷不掉的實物代替。什麼衣服呀,被單呀,拿來既賣不掉,自己又無法穿,全是一堆廢品。幹了兩個月我就跑了。舅舅介紹我到一家連鎖酒店,跟廚師長學徒。說是學徒,幾個月過去了,廚師長從不教我怎麼炒菜。我隻是打雜,幫著洗碗、洗菜,打掃衛生。每個月給800塊工錢。我想廚師長不願教我,大概是怕帶會徒弟餓死師傅吧?店裏經理老說要裁員,像我這樣隻會打雜的人是被裁的首要對象。我感到每天像走在浮橋上,身子晃晃悠悠,隨時會一頭栽到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