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XX,男,46歲
采訪時間:2010年8月5日上午10點
有酒沒有?能不能給我杯酒喝?我想酒都想瘋了。
(我說,這裏不讓喝酒。等你走出這裏,我可以請你喝酒。煙可以抽。我拉開抽屜,取出一包黃果樹,抽出一支遞到他唇邊。他的右手被拴銬在木座椅把上了。)我煙也抽,但最離不開的是酒,要是一天不喝人就跟曬蔫的瓜秧子似的沒勁。老婆已跟我離婚5年了。離就離了。我不想再結婚,也不想別的女人,每天有二兩白酒,我賽神仙了。關在這裏最大的痛苦是,不是想喝酒,就有酒喝。我被判了6個月,每天扳著指頭算,看哪天能出去。說度日如年,一點也不誇張。就衝這一條,出去後我要重新做人,好好做事,不能再進來了。
在外麵最大的好處是想抽就抽,想喝就喝。
離婚後兒子跟我過。兒子已經21歲了,現在一家網吧裏當網管。
我有三個姐姐,我最小。父親是搪瓷廠燒搪瓷的工人。患癌症已經去世多年。母親原是焦化廠工人,退休10多年了。現在敬老院裏生活,每月有1500塊退休工資,養活自己夠了。我讀書讀到初三就不讀了,出來做臨時工。我先後做過好多廠,不知怎麼搞的,這些廠不是倒閉就是效益不好。我做過的廠有馬鐵廠、東方紅彩印廠、火柴廠、搪瓷廠、焦化分廠、金鍾機械廠,多則三五年,少則一兩年就得換地方。到了2004年,沒工作可幹了,我就自己擺了一家修車鋪,修自行車和摩托車,一個月的毛利也就1000多元,再扣掉稅、給城管部門的管理費,剩下也就700塊左右了,用來抽煙喝酒也不夠。兒子職校畢業後工作難找,就到了網吧,一個月隻有1000多塊錢,自己管自己。老婆是XX農村的,沒工作,我給她找了份超市營業員的工作,她下了班不回家,就到棋牌室打牌,跟別人好上了。回來跟我說:“我們離婚吧!”我說:“強扭的瓜不甜,不想在一起過了就離吧!”兒子歸我,我請大姐幫助照顧。她跟兒子沒感情,離婚5年了,從來沒有來看過兒子。女人要連自己生的孩子也不疼,這心也就跟鐵一樣了。我幫老婆找工作,沒曾想到把老婆“找”沒了,她眼界寬了,搭上了牌友,就把老公甩了。
去年我到鹽城的朋友那裏玩,他偷了一輛摩托,沒有鑰匙,讓我幫他一塊推回家。(此處的說法令人生疑,他是修車鋪的師傅,會修摩托車,完全有辦法把一輛沒有鑰匙的摩托發動起來開回家。他是被動幫朋友推車,還是主動參與了偷竊活動,也很可疑。他自己也承認他懂得這方麵技術,不用鑰匙,可以輕而易舉地讓摩托車發動機點火。)車子推到他家後,我就沒管,他把贓車賣給了修摩托車的老板,拿了400塊錢。他沒有分錢給我,就是在一起喝酒,他買單。我跟他是酒肉朋友,經常在一起喝酒。幫他推車那天我同樣喝了不少酒,腦瓜子有些糊塗。
後來這個人在鹽城參與了殺人搶劫活動,他被抓了。他的手機中存有我的號碼,公安人員在訊問時他把我供出來,我就成了他偷竊摩托的同案犯。他因有大案在身被判處11年徒刑,我被判6個月。
我跟他是在一家足摩店認識的,據他介紹他原來做過廚師,喜歡喝好酒,抽好煙。在這點上我跟他有共同嗜好。我倆就在一起喝過兩次酒,因我開修車鋪,他向我討教過有關摩托車的專業技術問題。沒想到師傅教會了徒弟技術,徒弟用這技術去偷竊,把師傅也拉下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