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牌店內,張旭瀟灑的拎著紙袋,衝著文秀秀微微一笑,便離開了這家店。
直到走出來後,張旭才呲牙咧嘴的自語道:“膨脹了啊!買個衣服居然花了六萬多!嘶……”
他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隻感覺肉疼無比,這可是真金白銀的六萬塊錢啊,張旭也愣是沒想到這裏的衣服居然這麼貴,雖然咱是有錢了,但以後千萬不能這麼花了。
張旭暗自提醒了一下自己,顯然他到現在還不曾理解,他銀行卡中五千萬美金的購買力,隻感覺這樣大手大腳的花錢雖然爽快,但明顯有些坐吃山空的嫌疑。
搖了搖頭,他原本沸騰的心境,也慢慢冷卻了下來,看著手上拎著的衣服,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再怎麼說也算是物超所值不是,起碼他買的時候還是挺愉快的。
又看了一下時間,現在也不過才晚上七點鍾,學校離這裏也不遠,隻要在十點以前回去就行了,想著張旭便抓住時間,繼續在商場裏麵閑逛了起來,不過這次他倒是沒有大手筆的花錢,隻是享受這難得的悠閑。
手裏有錢,心裏不慌嘛,以後的日子還長,想買東西有的是機會買,何必將心中的熱情一股腦的宣泄出來呢。
心態發生變化的張旭,饒有興致的出入一家家店鋪,雖然隻看不買,但遇上喜歡的也會記在心裏,等下次有機會再入手,畢竟今天已經花了不少錢了。
當窮變成習慣的時候,即使你給他一筆巨額的財富,他也無法扭轉窮人的思維,在張旭看來,一晚上花了六萬塊錢已經屬於鋪張浪費了,畢竟窮怕了,有錢了也是不敢胡亂花錢。
又是逛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張旭終於感覺自己有些餓了,從今天下午到目前為止,他可是一點東西都沒吃,心情始終處於極度亢奮中的他,也是忽略了身體發出的抗議。
如今狀態平複,強烈饑餓感襲來,算是提醒他,哪怕是億萬富豪,也是要吃飯的。
而這時張旭的手機傳來一陣震動,掏出手機便看到v信上的一條信息。
文醜醜呀:
你是不是還在金鷹啊?
文醜醜呀,自然就是那位名為文秀秀的女孩了,這昵稱還真是有點自黑的嫌疑,難道長得好看的人都喜歡自黑嗎?
張旭笑著回複道:“對啊,才剛逛玩,怎麼了?”
文醜醜呀:嘻嘻,我看見你了,你猜猜我在哪?
張旭看了之後,就看向四周,人來人往的商場門口,一時半會他還真找不到文秀秀在哪。
張旭:你在哪,我找不到,自己出來吧,我請你吃飯~
文醜醜呀:真的啊?
張旭:比金子還真,出來吧。
很快一道窈窕的身影便從商場的kfc門店裏走了出來,不是文秀秀還能是誰,當女孩亭亭玉立的站在張旭麵前的時候,沒有由來的他有種想占有她的衝動。
如果她是自己的女朋友,那似乎……也不錯哦~
張旭心底暗自想到,單身也快一年多了,自打和前任女友分手後,張旭其實一直都在尋找適合的對象。
雖然也有那麼幾個不錯的妹子,但要不就是他看不上,要不就是人家看不上他,總之想獲得一段讓雙方都滿意的感情,其實還挺難的。
於是就一直單身到現在,直到遇上了文秀秀,雖然才剛認識,但眼緣真的很重要,何況現在的張旭也今非昔比,錢這玩意,已經補足了他身上最後一塊短板,那就是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