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暴起的武力支撐皇國皇軍(1 / 3)

該說說“大日本皇軍”了。

按日本人的觀念和設計,在維新的三件事中,富國強兵當然建立在政治改革和殖產興業的基礎之上,但卻是排在絕對首位的,也是最終的目的。

在這個首位的目標之中,強兵又自然應當排在富國的前麵。

山縣有朋對“富國強兵”這一建國總目標是如此解釋的——

“兵強則民氣始可旺,始可語國民之自由,始可論國民之權利,始可保交往之對等,始可得互市之利益,而國民之勞力始可積,國民之富貴始可守。”

若論自強自保的話,道理絕對是這麼個道理。但若論對外擴張掠奪,這個道理就是“以武力開拓利益”的道理!

日本沿著這個道理的指向,走上侵略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

大國崛起的經驗和榜樣,教育了日本人——那都是流血和浴火的曆程,都是對其它國家的掠奪、殖民地的擴張。

夢寐以求對北海道、琉球,乃至台灣、朝鮮的“進占”,就是留給日本人的“家庭作業”和“培訓結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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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毫不掩飾“強兵為富國之本,而不是富國為強兵之本”這個思想意識。

明治維新鎖定的總目標是“富國強兵”。

而按照日本政府的理解和思路,“富國強兵”的最終結果,是建立了國內軍事警察統治和對外實行侵略擴張的軍國主義體製,以實現在國內的法西斯統治和對外的侵略擴張。[ 《日本帝國主義的興亡》]

又是一個“動機不良”導致的衝破“和平籓籬”的惡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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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軍隊

為建設現代軍事強國,日本維新大臣們不遺餘力地強化軍隊。日本先後實行征兵製,編製新式軍隊,並大力擴展現役軍隊規模和發展後備役力量。

戊辰國內戰爭結束不久,明治政府騰出手來,整頓軍製。

要建新軍,必須處理好舊軍隊。“卸磨殺驢”可不是一件隨便的活兒,而是一件實在有風險的事。殺驢不成,搞不好會被驢踢。

天皇和手下一班能臣不是傻子,有招兒!

穩紮穩打,步步為營。

第一步,是在1871年,發布建立近衛軍的法令,先從參加推翻幕府軍事行動的原薩摩、長州、土佐三藩的部隊中選拔出大約1萬人,建立起專門保護天皇的近衛部隊,叫作“親兵”。

這樣做,既穩定了中心,又安撫了有功的各藩,同時,也抽掉了各藩軍隊的精華、支柱。就各藩那點兵力,基本上留了個皮皮。

第二步,將原屬各藩的軍隊調整改編,作為新政府軍隊的核心。

先湊合著,還是為了穩定。

這還不行。這也不是明治天皇和大臣們的最終目標。

一來,舊的封建軍製腐敗,武士打仗為的是賞錢,為的是封地,仗打完了還要長期養著,如果生活條件差了,吃不上肉了,就常起來鬧叛亂,是決計不能再全盤接收了。二來,從內戰中體驗看,大家都感覺到,有民眾參加的非正規軍(日史上記的“奇兵隊”、“農兵隊”等),反而戰鬥力更強。明治政府決定仿效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軍製實行征兵製,建立新式軍隊。

打仗過去是武士的職業,一般人想參加沒資格,現在讓農民參加,對渴望政治地位的農民來講,非常有吸引力,好象一下子就有了“身份”,調動群眾積極性不足為奇。

挖開這個“源頭”,日本軍隊的規模和戰鬥力,就有了新的更大的來源。

於是,第三步,吸收新鮮血液,更換軍隊肌體。

1872年11月,日本發布征兵詔書。

1873年1月頒布《征兵令》,正式著手建立近代資產階級國家模式的常備軍。

國家統一了,各藩蕩然無存。明治政府在全國劃片,設6個“軍區”,“軍區”的管理機構叫“鎮台”。

鎮台這個名稱很形象,功能也很明確。負責建立陸軍的山縣有朋揚言:“鎮台就是為了鎮壓人心。”設立鎮台,既達到軍令統一歸中央的目的,也是為了分片駐守、穩定各地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