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要塞艦隊的強大身影(1 / 2)

1875年,李鴻章奉旨籌辦北洋水師。從那時起,他就費盡心思地采購歐洲近代艦船,同時,又是派人,派了官員還要派洋員,又是自己親自踏勘,憚精竭慮地選址和興建海防要塞。

我估計大清“以陸製海、以艦護港”的思路,多半也是出於李鴻章的決策。

在大清,李鴻章對建設海防體係算是相當明白的人了,而且他還注意吸取別人的意見,委托出使大臣郭嵩燾考察洋人艦隊,親切詢問留洋歸來的學生,還十分信任千方百計請來的一班洋人顧問。所以他才被認為頗有見地,大家都承認。

他主張的就是“水陸相依”,強調:“水師以船為用,以炮台為體,若有兵船而無炮台庇護,則兵船彈藥、煤、水耗盡,必為敵所奪。有池、塢、廠、棧而無後炮台,亦必為敵所奪,故炮台與水師極宜並舉。”

可仔細思忖這這段話,當然我們主要是從北洋艦隊的失敗的結果去反思、印證,這段話可謂“正謬參半”。

我感覺,要害就在“艦船——港口——炮台”三者之間的關係中。

誠然,每一支艦隊都需要有良好的基地。再強大的海軍艦艇,續航能力終歸有限,海軍總要回港,總要靠岸,總要補給,總要修理養護……

所以,李大人重視港口建設,把港口建設成強大的“基地”,是正確的。

而有港口,必須要考慮港口的自身防衛,所以修炮台,以護港口,也是正確的。

甚至必要時,以炮台與軍艦相配合,也有其必要性。保船也是保港,保港也是護船。

但請注意——我說的是“必要時”,隻能是偶然的,一時的,比如,港內的艦隊突然被襲擊,岸上的防禦炮火就必須發揮作用。

這種時候是有的。二戰,英國艦隊突襲法屬北非的奧蘭和米爾斯克比爾軍港,把此地的法軍艦隊送入了海底(法國投降德國了嘛,英美都不願法國艦隊變成德國的財產)。即使有了雷達了,珍珠港還被日本人突襲了呢。

但,這種情況是少數的,那這種依靠和配合也就不是永久性的。

艦船是機動力量,是進攻性力量,是獨立作戰的軍種。

艦隊要離港作戰而不能老躲在港口裏開炮,艦隊也不可能帶著港口去作戰。

這能解釋為什麼一支艦隊還需要多個補給基地,基地延伸到哪裏,戰艦就能到哪裏。

即使是防禦作戰,非擊敗敵艦隊,就無法取得勝利。艦隊也不可能依靠基地的港口、炮台,消滅機動之敵。要想擊敗和消滅敵人,唯一的辦法,還得打出去。

這麼思考,我們就可以發現,李鴻章的觀點,繆就繆在“以船為用,以炮台為體”,和“以炮台庇護兵船”。

它清楚說明了李鴻章在海軍力量運用的根本認識上,出了問題。而問題就在,把炮台、堡壘、要塞,當成了主要依靠(炮台為體嘛)。

李鴻章有言,“我之造船本無馳騁域外之意,不過守疆土保和局而已”,專“防敵之登岸”,也許是他作為一個海軍統帥,自己給出的最貼近的解讀。

讀大清海軍史,對於北洋艦隊成立時轟轟烈烈,後來竟日漸凋敝,戰時做出那麼多怪異的行動,直至風吹雲散一樣消失在曆史中,這個吊詭的軌跡,一直困擾著我。直到讀到這句話,我幾乎瞬間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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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思路,與海軍戰略上所稱的“要塞艦隊”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惜的是,這恰恰是海軍戰略家馬漢所批評的——這種作戰觀念嚴重限製了艦隊的活動半徑,桎梏了機動自由,窒息了海軍指揮官的主動性。

這一點,與海軍艦隊的機動作戰特點,是背道而馳的。

按照李鴻章的思想,清朝海防十分重視永固型防禦體係的建設,確實大大強化了清國海岸的防禦能力,艦隊在港灣內的停泊安全似乎得到了有效保證。

這是符合當時海軍曾有一段時間內的傳統做法。在大清海軍力量尚不足以製海的條件下,倒也不失為一頗為正確,至少屬於“最優策略”的選擇。

但大清“要塞艦隊”的弱勢就很明顯。

弱在弱在,基本喪失出海作戰、機動作戰能力。

弱就弱在,“依靠岸防要塞的艦隊”缺乏殺傷力。

因為躲在岸炮火力的掩護之下,就等於把海軍行動範圍限製在近海、限製於岸炮的有效射程之內。

如果科技能有象現在這樣的水平,具備遠距離火力打擊或投送能力的話,依托岸基飛機、導彈等遠程武器或作戰平台,艦隊與岸防將相得益彰,有效地控製大片海域,讓敵人停止在安全區域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