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可定城下之盟?(1 / 2)

戰爭打到這個份上,是否能想辦法結束?

曆史著實令人感歎——這個辦法是什麼呢?

現在,不斷有研究者給出這個觀點——如果此時停止戰爭,也就避免了後麵更大的損失。

照這個觀點,大清此時確實“應該停戰”。

當然,隻是“乍一看”。我理解這個觀點,站在戰敗後的損失——陸軍損兵折將,海軍全軍覆沒,還要割地賠款——來看,肯定有一定的道理。

但要說到辦法,隻怕也不過是和大清一樣——求和。

我看也就是這意思:早知免不了打敗,早知要白白損耗那麼多人員資產,還是免不了割地賠款,不如早給點錢算了。

對嗎?

作出這種判斷,是從結局出發,以敗仗後的損失為前提的。

問題是,未到結束,誰也看不到結局,我們也不能要求大清官員對未來的結局,做出極為準確的判斷。

說到這個觀點時,很多人還用了一個很現代的詞——“止損”,這個概念就是說,停止戰爭行為,以求得最小損失。

說實話,乍看還是有道理的,恭維一點講理論上是這樣。可惜,仍然隻是“乍一看”。戰爭不僅是理論,戰爭也不是僅有一條理論在指導。

“止損”更適合什麼情況?用於一般的生產生活還行。比如你投的一支股票被套牢,你明確認定它就要崩了,“牛”不起來了,你就不要再繼續投了,讓損失到此為止。你開廠子,生產的產品被市場淘汰,庫裏積壓不少了,你就不要再繼續生產了,避免加大損失……認栽吧,除非你願意繼續冒險。

在這些活動中,至少,你還有停止投錢、停止生產的自由。

但是,戰爭就不是這樣了。

不要認為此時求和就能停戰,更不要認為大清求和後就可以不給錢,或少給日本錢。那都是不現實的一廂情願。

停戰,是兩方麵的事情。隻要有一方感覺收獲還不夠大、還難以滿足胃口,感覺目前收獲與損失的比例能夠承受,值得繼續,那就免談。

別說大清此時還難舍這口氣,就算大清自己想停手都不行,還要讓日本人有這個意願。

要讓日本人有這個意願,要麼把日本人打得不想再打,感受到得不償失,不想再付出更大代價;要麼你出得起足夠的價碼,讓日本人滿意。

但是,還是那句話,誰能出得起那麼大的價碼?

即使你答應給錢,也出得起錢,但你的兵馬還擺在鴨綠江,你的北洋艦隊還在,日本人會有心情收下你的錢嗎?

總而言之,“止損”一說,觀點很新穎,卻是行不通的。

那就打吧。要訂盟,那也是到北京城下定盟。

就跟當年英法聯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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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這,要以為大清沒有一點尋求妥協的嚐試,那就錯了。

事實上,大清一直在尋求通過英美法等國出麵調停,隻是,日本根本不接受。

全日本唯一明白“戰爭經濟學”是怎麼一回事,還保持著一點清醒的伊藤博文也感到還不到收場時候。

興致勃勃、戰意盎然的日本人小瞧了大清,更小瞧了列強。

不過那也是後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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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在黃海的勝利,已經極大地激發了日本人的雄心。

甚至日本人都沒有想到,事情會這麼順利。

全日本都捏著一把汗,等到豐島海戰、平壤大戰、黃海大戰,一個又一個的勝利消息傳來,日本國內沸騰了!

皇軍的榮耀感一步步達到巔峰,進取心也空前增強,到了精神顛狂的狀態。

現在看來,整個渤海、黃海都是日本人的海麵,可以暢通無阻。

按對清作戰方案中第二階段的第一案,“如海軍主力決戰獲勝,則將陸軍主力輸送至渤海灣登陸,實施直隸平原決戰。”條件已經具備。

對日本人來說,海軍打成平手、確保朝鮮,或戰敗、退保本土,這些選項統統作廢,終於能夠實現新一階段作戰的構想了。

考慮到這些,我實在為差點信了那個弱到小本買賣層次的“止損”觀點而羞愧。憑心而論,這個時候,怎麼可能讓這幫“軍國主義”分子停下來?

有一句話,可以讓我們腦子頓時清醒:“戰爭就是一種迫使敵方服從我方意誌的暴力行為,而迫使對方屈服於自己的意誌才是最終目的。”誰說的?克勞塞維茨,《戰爭論》裏。

要讓敵人屈服,暴力的使用沒有限度,必須打垮敵人,解除敵人的武裝,使他們無力抵抗,或苦撐著等待時機,東山再起。這個道理雖然冷酷,但顛撲不破。

對這個問題,隻能等到了甲午戰爭停戰時,也就是實在無法再打下去的時候,我們再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