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牢籠雙方關進同一困境(1 / 2)

到此時,我們可以繼續討論前邊未“見底”的一個問題:北洋艦隊的主戰、主守問題。

黃海之戰已經結束,但這個問題仍然被反複追究。120年後,我們還在問一個問題:保船,誰之過?

按曆史教科書上的說法,李鴻章一味“保船”——消極地保存實力,命令北洋艦隊堅不出戰,致使被動地挨打,直至全軍覆沒。

但我感覺曆史記載到這裏,明顯地再次出現一個分野。

保船,李鴻章之過嗎?

支持這一觀點的“證據”,大致有二:

李鴻章首次亮出“保船製敵”的方針,還是在1894年8月29日,李鴻章在接到朝廷對北洋艦隊行動不滿、要求遴選將才代替丁汝昌的命令後,所回奏折中提出的——

“惟現在密籌彼此情勢,海軍戰守得失,不得不求保船製敵之方。”

算作鐵證的還有李鴻章同時提出的——

“惟不必定與拚擊,但令遊弋渤海內外,作猛虎在山之勢,倭尚畏我鐵艦,不敢輕與爭鋒……蓋今日海軍力量,以之攻人則不足,以之自守尚有餘。”

我們知道,這一想法,十分符合李鴻章以北洋艦隊為“戰略威懾”作用的一貫思想,也十分符合李鴻章“以炮台護兵船”的既定方針,根本不需要質疑。

為這一道奏章,也為這一紙建議,李鴻章背定了“消極保船”的惡名。

加上有兩次丁汝昌要求帶隊出海,尋機攻擊日艦,更證明了李鴻章的消極避戰。

其實這個情節,我們前邊已經分析過。8月29日,甲午開戰的一個多月內,正是李鴻章與丁汝昌此起彼伏,忽戰忽守的變化之中。

況且聽人之話語,當考慮所處語境。按照當時的情形,朝廷對北洋海軍開戰後的無所作為已是難以容忍。所以,這些話含有相當大的成分——李鴻章不得不曲意回護,針對朝廷的指責,為丁汝昌開脫。

而且我們也已看到,接下來,便是李鴻章也督促北洋艦隊出海了。

…………………………………………

當然,李鴻章確實有一個策略。

這牽扯到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始終十分清醒:此時敵我力量的對比,優勢並不在大清一邊。

這一點,從李鴻章向朝廷提出的製敵策略上,已經完全地反映出來。

我們從實力對比出發去認識,李鴻章的策略,就不到認為沒有一點價值,至少可以認為那其實是唯一的可選之選。

即使不能消滅日本艦隊,隻要北洋艦隊保持存在,就能時刻給日艦隊造成壓力。

日本艦隊一樣無法騰出手來,幹其它的。這就是牽製。

黃海大戰已經結束,事實證明,海上對陣確實不太理智。一場戰鬥拚光老底,遇到的就是最壞的結局。

…………………………………………

但是,說是一樣,做是一樣。一個人的行動,有時候也會有變化和偏移。

實際上,回顧戰爭進程可以發現,從一開始,李鴻章並沒有始終堅守這一“保船”策略。

相反,前邊我們已經看到,他從決心開戰之時,便派出軍艦至黃海、深入朝鮮沿海,掩護牙山清軍。豐島海戰後,又加大護航力量。

從戰爭開始直至黃海海戰前致丁汝昌的一係列電文看,李鴻章一再命令北洋海軍,所用詞語皆為“出海巡遊”、“相機攻敵”,對日本海軍實施“迎擊”、“截擊”……

這些行動,可以看出,在此時期內李鴻章不僅沒有讓北洋艦隊“避戰保船”,也看不出“不必定與拚擊”的戰略,反而一再令水師主動出擊。

…………………………………………

所以,再次回頭對照李鴻章的“保船製敵之方”,仔細思考之後我斷定,李鴻章的思想是“保船”,但更重在“製敵”。

保船是為製敵,製敵才是目的。這條無可厚非,因為保存自己才能消滅敵人,消滅敵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

“保船製敵”,更非“保船避敵”。

因為,對於同一個拳台上的拳擊手來說,避是避不過的。

至於長期以來,有人關注於李鴻章保存實力,為自己留下退路——因為失去北洋,李鴻章就失去了賴以支撐的“資本”——這看似有一定道理,但我覺得,討論價值不大。

消極避戰的行為已難有立足之地,即便李鴻章想幹,大清朝皇上不允,朝中輿論也不許。

反過來說,船保住了,戰爭失敗了,李鴻章被撤職查辦,那個北洋還能是他的嗎?

失船事小,戰敗罪大。後果,李鴻章一定比誰都清楚。

…………………………………………

戰爭開始後,身負對日作戰的實際指揮官責任,由以談求全,到以戰保和,是李鴻章不能不做出的戰略調整。

“保船製敵”這一戰略的實際執行者丁汝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