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宗正:“上周。”
上周?呂慶功在心裏嘀咕。怎麼一點也沒聽到什麼?是真的兩規了,不是紀委談話的技巧?呂慶功有點拿不準。
鄭旭在做筆錄,看呂慶功糾結、猶豫的樣子,鄭旭說:“呂慶功,你是幹過公安的,什麼叫立功你應知道。如果我們調查組什麼事都知道了,你再說,那和你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了,你說呢,更別說立功了。”
鄭旭不鬆不緊的話,觸動了呂慶功的心。
呂慶功輕歎了口氣,問:“我要是說了,真能減輕處罰嗎?”
馮宗正:“我和你說過多次了,認錯態度要是好,我們調查組可以考慮減輕對你的處罰。”
呂慶功又歎氣:“我還指望商家輝來撈我,可這些天我也想了,他親兒子他都沒辦法,我這兒,更不會有什麼希望了。”
馮宗正:“那你就說說吧。”
話說到這份上了,坦白從寬還是頑抗到底。呂慶功在心裏合計了一番。
和馮宗正鬥爭到底,直到最後把馮宗正趕出津貢。這原本是他和商家輝共同的人生願景,他們曾為這個願景也努力過。從劉杏花被送到派出所,到劉杏花被放走,直到跟得太緊被撞成植物人;還有為了投馮宗正所好,自己跟蹤到球館,商家輝欲和馮宗正打球聯絡感情被拒;還有楊傑買車,他為嬌子爭利益;給商家輝在銀行轉款;領著人到市裏鬧訪……等等。如果都說了,馮宗正真能如他所說,從輕處分自己嗎?
如果不說,什麼都不說呢?如果什麼都不說,那就得有靠得住的證據,讓證據來說話。證人、證言、證據,這是辦案的要件。呂慶功警察出身,公安辦案程序似乎和紀委大同小異。如果自己不開口,那就得找證據來證明你有錯誤 ,可這個證據又在哪裏呢?
但反過來想,警察辦案沒有線索,沒有一定的證據和證人,也不會冒然行事,何況紀委。如果紀委沒有一定的證據,定不會把我兩規,可前些天紀委展示的證據,是展示的全部,還是他們為了得到更多其他別的內容,而對自己留有餘地呢。
呂慶功想來想去,越想越糊塗。如亂麻,理不出個頭緒。
那就試著說些什麼,以此讓調查組對自己有個好印象吧。想到這裏,呂慶功開口道:“我生活不檢點的事你們都知道了。我還說什麼?”
馮宗正:“如果就那些事,我們會兩規你嗎?”
除此之外還會有什麼事,呂慶功不是不知道,他是不想說,怕說走了嘴。紀委不掌握的事都說出來,那自己的事不就更多了。以往公安辦案也存在這種情況。警察問犯罪嫌疑人:“說,那個事是怎麼回事?”犯罪嫌疑人有時就會懵,哪個事?於是說一個不是,再說一個也不是,接著說還不是,到最後說完了,警察還說不是。這時的犯罪嫌疑人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警察問案的一個手段。哪個都不是,最後哪個都成了自己有罪的證據。
呂慶功想,你紀委也好 ,調查組也好,別和我來這套,這個我懂。他想做最後的抵抗,不是為別的,隻是不想讓紀委撐握自己更多的問題。
想到這兒,呂慶功接著說:“去市鬧訪的事,你們都有錄相了。”
馮宗正:“我們掌握的事你說了不是沒意義,而是意義不大了。你說呢呂所長,我們要什麼你是知道的。”
馮宗正這話說的,一針見血。
呂慶功還想再隱瞞些,於是他挑些皮毛的事來應付馮宗正。
呂慶功:“商家輝讓我跟蹤紀委調查組,並隨時和他彙報情況。比如,你們去球館就是我和他報的信兒。”
這是個不疼不癢的事,所以呂慶功說得自然明了。
馮宗正也知道呂慶功這是一點點試著說,怕紀委掌握更多。但調查就是這樣,怕你不開口,還真就不怕你胡說。說著說著,有時你自己都不知說什麼了,時常就會把真相說出來。這也就是所說的,如果你說了一個謊要用十個或更多個謊言去掩蓋和修飾這個謊言。但紙包不住火終究會有燒露的時候。
馮宗正接著問:“還有呢?”
呂慶功:“還有,還有……”
馮宗正:“說說商占發吧。”
馮宗正這是提醒呂慶功。
呂慶功想想商占發的事,坊間有很多說法,說說也不妨,如果一點不說,顯得不配合調查組。
呂慶功:“商占發……商占發給張振興毒品,以此控製張振興。”
這句話很短,沒幾個字,但信息量卻很大。誰都聽得明白,商占發販毒,張振興吸毒。而且商占發利用毒品來控製、指使張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