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節(1 / 3)

丁寶楨多少精明,他想,若是讓證人上殿作證,所說情形與潘祖蔭並無二致,自己就徹底輸了。潘祖蔭參與了本案審理,肯定已經了解此內情節。若是自己同意證人上殿,豈不是正好上了他的圈套?於是,沒有回應潘祖蔭的挑戰。

見丁寶楨沒有答話,潘祖蔭繼續說道:“又,本案性質為因奸謀毒,案中有兩個關節之點,一為奸情,一為謀毒,兩者互為因果。奸情為因,謀毒為果;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無因決無果。本案經本部審理,並未發現楊、畢二人有奸情確據。兩人既無奸情,也就無謀毒之動因。謀毒之說便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楊、畢兩人沒有奸情,楊乃武也就不可能買砒,葛畢氏也就無砒可投,死者更不可能是砒霜中毒。開棺驗屍也正好可以驗證《欽定大清洗冤錄集注》所載憑屍骨顏色斷案之法是完全正確的。不知丁大人以為如何?”

潘祖蔭一番話,竟使本已落於下風的刑部奏折峰回路轉。似此大起大落,驚心動魄激烈辯論,聽得堂上眾大臣怦怦心跳。

丁寶楨對奸情一節,倒有不少了解,便說道:“說到此案中的奸情,潘大人以為此案並無確據,這種說法大有問題。人人都知道,男女奸情乃十分隱秘之事,若非捉奸在床,極難獲取奸情確據。但此案雖無將楊、畢二人捉奸在床,卻絕非如潘大人所說的並無奸情確據。古語有雲,沒有不透風的牆。又說,無風不起浪。此案中,楊、畢兩人的奸情,餘杭城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葛畢氏渾名小白菜,餘杭城中,沒有人不知道‘羊吃白菜’的風流韻事。羊,即楊乃武是也。白菜,即葛畢氏渾名小白菜是也。有好事之人還把‘羊吃白菜’寫成字條,貼到楊乃武家門上。”此語一出,引得堂上官員一片騷動,都為“羊吃白菜”之語的精妙意境和貼切比喻所傾倒。

桑春榮和潘祖蔭聽丁寶楨說出這樣的話來,大吃一驚。原來兩人都以為丁寶楨隻是一介武夫,對此案所知有限,不可能有什麼深刻見解。沒有想到,丁寶楨連案中這樣的細節都清清楚楚。桑春榮和潘祖蔭都感到遇上了一個強有力的對手。潘祖蔭突然想到,原先,自己仗著對此案了解和熟悉,很有些不把丁寶楨放在眼裏的念頭,現在看來,會否應了那句“驕兵必敗”的箴言。如果當著文武百官的麵,在朝堂之上輸下陣來,還有何麵目去見刑部同僚?潘祖蔭背上不由得淌過絲絲寒意。他有些懊悔,懊悔當時沒有把楊乃武的夫人帶進宮裏來。有無奸情一節,楊乃武夫人的話應當有很強的說服力。當時他不是沒有想過,隻是他覺得對付區區丁寶楨,沒有必要去尋找並未關在刑部大牢中的楊乃武夫人。又聽得丁寶楨繼續說道:“大家想想,不是滿城風雨,豈能有如此精妙的語言流傳。羊吃白菜,既巧得很,又貼切得很,真是妙不可言。照理,刑部應當對此事深入調查。可是刑部竟以並無奸情確據,輕輕一筆帶過。對於本案如此重要的關節之點,如此馬虎草率,真正不可思議!在此,本官要問問刑部桑大人,你們是否知道楊、畢的奸情已是滿麵城風雨?如果知道,為何不下點功夫去認真調查?”

潘祖蔭見尚書桑春榮並無與丁寶楨再次交鋒的意思,想起桑春榮曾經說過,由他擔綱與丁寶楨對仗於朝堂,便說道:“啟稟太後,臣以為,丁大人乃朝廷重臣,一品大員,封疆大吏,應當審過案件無數,應當知道道路傳聞並不能作為審案依據。本案中,楊、畢奸情,雖說滿城風雨,人人知曉,但卻都是傳言而已。想那桃色新聞,流傳之速人所共知。雖有起源於確有其事,然也免不了無中生有,源起於無痕。茶肆酒樓,街巷之間,獵奇之人都喜歡以此為題材,將桃色新聞廣為傳播。傳播之人卻無須承擔任何傳播之責。臣以為,辦案官員如受街巷傳言所引導,必將誤入歧途。今朝堂之下有來自餘杭十餘位證人,他們完全應當聽說過楊、畢兩人奸情的傳言。如果丁大人認為通過街巷傳言也可以查明兩人是否有奸情的確據,是否將來自餘杭縣城的人證喚上殿來,請丁大人一一審問,以便查獲本案的奸情確據。不知丁大人以為如何?”